首页/ 专题专栏 / 2019年专题 /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 正文

原神木市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农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全县农业、农机、农垦(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农业项目的管理细则。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酬劳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县粮食、果品、蔬菜、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一村一品”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

(四)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五)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县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推进“互联网+农业”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七)组织、协调全县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的农业统计工作;承担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农业相关产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八)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菌种、蚕种)、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对农业相关违法案件查处并负责县区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组织农业行政处罚听证;对主要农作物常用种的大田用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其他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九)负责全县农机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负责全县农垦工作,推进农垦兴业改革。

(十)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的检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参与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机、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四)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资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

(十五)拟订全县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规划;组织农业对外和港、澳、台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农业重大引进项目;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十七)严格履行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十八)承办全县农牧业查灾、抗灾、救灾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培育新动能

2018年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达80.0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0.66万亩,蔬菜、瓜果播种面积1.13万亩,油料作物面积3.35万亩,特色中药材种植面积1.88万亩,玉米粮改饲等其他作物播种面积3万亩,粮食总产量达21.93万吨,较去年增长了2%。建设了2个高标准万亩示范片,4个千亩示范样板、1个百亩核心攻关田,增产示范效果良好。目前,全市建成丰禾等5个省级示范园区,张兴庄等9个榆林市级示范园,有力推动了我市现代农业进程。实施盛科有机农业等6个市本级旱作农业示范园及四卜树设施红枣等5个市本级设施农业示范园建设。实施栏杆堡高家沟村等3个示范村及解家堡关崖窑种养殖等18个示范点,示范效应明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在渡口村宫泊沟农业园区成功举办“葵花文化节”,促进了休闲农业与景观农业的深度融合,为期一周的时间累计接待游客10万余人次,获得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认可,目前“葵花文化节”已经成为我市农业的公共品牌,是一张对外展示神木形象的靓丽名片。利用农闲时间组织共计培育职业农民171人,156人结业并获得证书。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认定省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57家,其中省级8家、榆林市级27家;认定规范性合作社8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百强社有2家,省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42家,县级合作社31家,合作联社2家;备案家庭农场327个,今年新认定为市本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有73个,榆林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7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5个。

(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激发新活力

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尾留工作,全市21个镇(办)1833个村民小组7.7万户,应确6.26万户,已颁证5.93万户,占应确权颁证户数的94.7%,同时开展了摸底调查纠错工作。着力开展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全市2159个村组,60%以上的村组都已开展清产核资工作;50%的村组正在进行成员身份界定;已完成清产核资的行政村58个、村民小组140个;已完成改革进程办证并注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组有56个。其中涉及贫困村的19个镇(办)已有16镇(办)42个村组完成了包括清产核资在内的全部改革任务,注册并领取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今年,我市申报并确定了省级产改试点村组13个;榆林市级产改试点村组20个;神木市级产改试点村组56个;全市各级试点村组共计73个(除去各级重复试点村组),其中有16个村组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村,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部署、同贯彻、同落实。目前,我市着力对这73个试点村进行改革建设,以点带面,不断向周边辐射,为全市改革的完成打好了基础。结合全市行政村的拆并和村级换届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严格实施农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制度,认真督查了全市20个镇(办)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今年,对神木镇孟家沟村进行专项审计。今年我局加大全市土地流转工作督查和实地指导,土地流转工作稳步开展,全市流转土地13.8万亩。

(三)积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构筑新高地

全市共补贴“两杂”良种89.2万斤,兑现补贴资金402.2万元。实施马铃薯良种繁育“一亩田”工程,投资180万元,调种120万斤,在175个行政村种植6000亩良种繁育田,通过试点推广,实现了马铃薯良种的全覆盖。实施地膜工程12万亩,其中地膜玉米9.5万亩、地膜马铃薯1万亩、地膜瓜菜1万亩、地膜豆类0.5万亩,平均较大田亩增产15%以上。农机购置补贴966.8万元,农机优惠政策深受群众欢迎。今年对实施深松项目的重点镇办投入15台(套)深松机械,分10个区进行田间作业,完成深松土地3.98万亩。全年启动500座旧沼气池;在丰禾、大观园、温川等5个示范点开展“三沼”综合试验示范,增产效果显著,有效提高了作物有机质含量。

(四)以产业脱贫为牵引,加快全面小康步伐

今年农业局先期安排项目资金865万元用于产业扶贫,农资补贴上,16个贫困村自行申请,肥料、种子、地膜等农用物资进行补贴。对20个镇办(乔岔滩归高家堡培训)开展了产权制度改革培训, 17个镇办通过对接第三方开展清产核资。对于三变改革完成较好的贫困村组,每村奖补10万元,共计奖补150万元。在大柳塔油坊梁和栏杆堡张家坬村各安排20万元新建樱桃采摘示范园和山地苹果示范园。在神木镇刘伙庙村等贫困村实施山地苹果项目,补贴资金100万元。产业扶贫到户项目方面,畜牧引种已全部到贫困户,发放白绒山羊2192只、绵羊1238只、牛223头、猪83头、鸡1220只。新建圈舍补贴121户;小型实用农机具申报278户,购置391台,按照70%标准补贴方式,兑付补贴资金167万元,目前补贴资金到位。

(五)巩固监管成效,提升农产品质量

开展了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对城乡所有种子(种苗)、农药、化肥门店进行检查,发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投入品管理制度、粮食储存方法及瓜果农药残留的处理办法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重点对生产基地投入品使用、生产环节记录、标识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规范,对生产企业和合作组织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完成了省级监管示范市申报工作。狠抓“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组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培育优质放心农产品。今年有11家农业产业化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上报的55个无公害认证产品,总认证面积1.2万亩,证书即将下达。“神木黑豆”“神木小米”地标通过认证正式颁布,全面应用于神木农产品,有助于神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

(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彰显新形象

今年,我局以“周五学习日”为抓手,在系统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党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局营造清正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年初与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及反腐败责任书,以“干部作风整顿”为契机,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与全局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做好系统109名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上缴党费5万余万元。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加强管理,节约开支,今年我系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为零,公车运行费用仅有16.4万元,与去年相比大幅下降。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制定农业系统“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组织全体干部每月学习1次,每季度报送落实情况,在全系统内寻找三项机制“典型”,每月上报1个典型案例,共计上报“鼓励激励”案例12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6个,包括:

11.jpg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系统人员编制22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15人;实有人员207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19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12.jp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1477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0.1万元,上年结转230.71万元。较2017年14098.39万元,增长672.41万元,增长4.77%。

支出总计13192.31万元,较2017年支出13867.68万元,减少675.55万元,减少 4.87%。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1)本年度收入1477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0.1万元,上年结转230.71万元。

13.jpg

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支出方向是:一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其中:人员支出2559.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8.06万元。二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以畜牧产业发展项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项目支出11762.49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540.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434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万元,扶贫支出401.44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4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17万元。

14.jpg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92.31万元,其支出方向一是基本支出2618.6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2500.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8.06万元。二是项目支出10573.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15.jpg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40.1万元,较2017年14098.39万元,增长672.41万元,增长4.77%。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192.31万元,较2017年支出13867.68万元,减少675.55万元,减少 4.87%。

(2)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540.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434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万元,扶贫支出401.44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4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17万元。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92.31万元,其支出方向一是基本支出2618.6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2500.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8.06万元。二是项目支出10573.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1.1万元。

农林水支出12994.0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11.38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864.35万元, 病虫害控制21.68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002.17万元,其他农业支出3905.42万元,扶贫1752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3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1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人员经费2500.54万元。

16.jpg

(2)公用经费118.06万元。

17.jpg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09万元,较2017年37.02万元,减少5.93万元,降低16.02%。其中:公务接待费3.65万元,较2017年12.07万元,减少8.42万元,降低69.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4万元,较2017年24.95万元,增加2.49万元,增加9.98%。

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共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4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本年度本系统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245人,共3.65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万元,2018年我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加强管理,控制支出。会议费支出0万元;农民培训费支出130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130万元,是针对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属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6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3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5.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原神木市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