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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栏杆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栏政字〔2019〕256号
来源:神木市栏杆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30 17:50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负责辖区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3、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4、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负责农村普及法制教育,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6、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7、负责农村医疗、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殡葬管理等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

8、负责镇区市容、市貌、绿化、环卫等镇区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

9、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0、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部署,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责。

11、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核定栏杆堡镇行政编制22名(含司法专项编制1名),乡镇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副书记由镇长兼任,1名专职副书记),纪检书记1名,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镇政府镇长1名,副镇长3名(含辖区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镇可增设1名),镇人民武装部长1名。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镇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主任同时担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内设机构,即“六办”核定行政编制13名(含司法专项编制1名)。

1、党政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核定行政编制2名。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乡镇财政财务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2名。主要承担镇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

3、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灾害防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加挂民政工作站牌子)核定行政编制2名。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 负责社会救助、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 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5、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牌子)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核定行政编制3名(含司法专项编制1名)。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等工作。

6、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名。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 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栏杆堡镇设立3个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经费全部为财政全额预算。

1、经济综合服务站,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站长1名。承担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科技推广、畜牧兽医、就业创业等具体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站长1名。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等具体服务工作。

3、公共事业服务站,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站长1名。承担乡镇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部门本级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栏杆堡镇人民政府(本级)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立足镇情,持续推动精准脱贫工作,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锐意进取,务实奋进,实现了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精准扶贫统领全局,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我镇是全市贫困人口最多镇街,一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贫困村基础条件、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众收入为主要任务,扎实开展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工作,圆满完成了张家坬、西寨两个贫困村的退出任务,达到较高的脱贫标准。

(1)发挥产业扶持的主渠道作用。对标贫困村退出标准大力发展贫困村农村产业项目。农业产业项目发展为两个贫困村退出奠定了坚实基础。

(2)发掘就业扶贫的支撑性作用。注重发挥调动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帮扶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对接就业扶贫有关政策。实施贫困户参与公路养护的办法,贫困户参与通村公路日常养护,结合公益岗位工资,养路贫困户均就业扶贫收入可以达到万元。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在镇区举办一次现场招聘会,为贫困劳动力搭建就业平台,成为精准脱贫的主要支撑。

(3)全面落实行业扶贫各项政策。全部落实分类施保,低保渐退帮扶共涉及2户5人,全镇一、二级残疾人180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部落实。

(4)社会扶贫成为新的重要动力。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模式。全镇有8家合作社结对帮扶贫困户,主要措施为高于市场价收购贫困户农产品,以达到增收的帮扶效果;企业帮扶方面,镇领导上门走访对接各帮扶企业,协商制定贫困村和低收入村企业帮扶项目实施计划,积极争取帮扶资金,让大量帮扶项目得以落地。各类社会扶贫力量已成为了贫困户、贫困村退出的重要动力。

(二)紧抓乡村振兴历史机遇,镇村面貌发生新的变化

今年以来,我镇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体要求,积极谋划乡村振兴战略具体推进思路,按照“规划先行、重点突破、集中资源、统筹推进”的总原则,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镇村面貌有了新的变化。

(三)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完成。对接落实市发改局落实前期经费60万元,委托榆林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编制《神木市栏杆堡镇乡村振兴规划》,规划分为镇级规划和村庄规划两个方面。镇级规划主要侧重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的规划,目前市政府常务会已研究通过。村庄规划主要是为20个行政村实现规划全覆盖,重点侧重于村庄内部空间布局、地类功能设置和调整、产业区分区以及垃圾粪污处理等基本规划,重点村组规划细化为具体项目,建成了村级项目储备库。目前村级规划已完成群众评议和镇级评审批复。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顺利。全镇2016、2017两年238公里通村水泥路全部完工。

(五)镇区综合建设迈上新台阶。市政综合改造工程三期顺利推进,完成河道疏浚整治,新建堤防,新建河堤道路米,新建桥梁,结合一期、二期的河堤护岸、拱水坝、街心公园等,栏杆堡镇的“美丽小镇”框架已经初步成型。旧房拆除后启动栏杆堡村移民搬迁工程,土方工程已经全部完成。产业园区项目是由张家坬村集体经济合作总社牵头的休闲农业产业园区启动建设,废旧大棚拆除和土地整理已完工,园区主干道路建成,后续工程主要建筑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

(六)人居环境改造进入新阶段。制定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购置了勾臂式环卫垃圾车、勾臂式垃圾桶和手推式垃圾车,镇区和两个贫困村首先实现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半年又落实市级人居环境整治补充配备了为訾大庄、折家寨、栏杆堡三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覆盖全村的勾臂式垃圾桶和垃圾收集车。

四、围绕产业富民基本方向,农业经济发展步伐加快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顺利。今年以来,我镇将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今后栏杆堡镇产业转型和推进特色现代农业的基础工作,提前安排部署,定期督促调度,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工作的推进。

(二)有机农业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编制完成《栏杆堡镇有机农业发展规划》,启动市级有机农业示范镇创建。

(三)特色农产品推广成效显著。今年,为了使栏杆堡西瓜提前上市,镇政府积极联系市农业局为瓜农温室育苗28万株,委托科技特派员进行技术指导,7月下旬举办了“第三届栏杆堡旱地西瓜节”,比往年提前15天左右,旱地西瓜质量和口感得到了本地市民的一致认可,进一步提升了栏杆堡旱地西瓜品牌效益,在本地市场得到了大卖,除旱地西瓜外,凭借纯农业乡镇无工矿企业污染的优势,栏杆堡黄油、小杂粮、猪羊肉、土鸡蛋等绿色农产品深受城区群众青睐,为创建栏杆堡农产品品牌打下了结实的基础。

(四)规模养殖业发展迈出新步伐。依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脱贫攻坚,规模养殖发展迅速。西赵庄、西寨建成集体经济养牛场,利用企业帮扶资金购买肉牛,

五、严守生态环保安全红线,全面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积极开展春季植树造林、封山禁牧、森林防火等工作。按村组织党员进行义务植树活动,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二)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和保护。市水务局、国土局在我镇武寨、李大庄等村组实施高标准宽幅梯田,为有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张圪台、前畔、常梁、刘家畔、张渠等村组实施了坝地治理项目,积极进行“大棚房”问题摸底排查工作,根据整改要求,我镇于12月18日组织人员对麟泉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占用农田的建筑进行了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有效落实了耕地保护有关政策。

(三)加强安全饮水保障和水污染治理。对接水务局利用扶贫资金为栏杆堡西坡、后畔、后兴窑、董寨、庙圪崂、李大庄等18个村组新建了人蓄饮水工程,安全饮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巩固。积极贯彻落实“河长制”,为辖区内牛栏沟河、大路沟河、胡桥寺沟等8条主河道确定了8名河长,严格执行河长巡河制度,确保镇域河流不受污染、水质达标;认真落实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积极清理各村河道内生活垃圾,搬迁河道内违规建设养殖场1座。加强基层防汛体系建设,完善了镇、村防汛领导小组和防汛组织网络建设,组建了镇、村两级防汛队伍,明确了人员和职责,建立健全了防汛预案体系,充实了防汛和抢险救灾物资,对全镇淤地坝、蓄水坝进行了摸底登记,全部落实了工程和安全巡查措施,国家防总先后3次来我镇明查暗访,未反馈出隐患和责任落实问题。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乡村道路安全改造,加强对三、四轮和绕道私运黑煤车辆的管理,严禁三、四轮载客拉人,全面加强了对居民危房、用电、煤炉供暖、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危化物品和食品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强对在建项目安全监管,定期检查在建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全年未发生建筑领域安全事故。

六、综合施策推进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大局持续巩固。

(一)切实加强民生保障。2018年,我镇新农合参保人数为19035,参保率达100%。大力开展征兵宣传工作,引导入伍青年进行网上报名,2018年入伍新兵6人,其中本科生5名,军属优待相关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积极开展退伍军人信息系统登记工作,完成300多名退伍军人信息录入,为军人稳控工作和待遇落实提供了基本信息。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回应和处理民生诉求,顺利完成国电330、500千伏输变电线路占地、中海油、延长占地、冯红铁路建设拆砍占、黄河饮水工程前期等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立足治理有效,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

(四)持续推进新民风建设。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文明镇”工作。完善了村规民约、红白理事、道德讲堂等制度建设,9月底举办第三届“栏杆堡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引导群众爱国爱党、向上向善,弘扬时代新风,传播正能量;强化扶贫扶志、扶智工作,注重发掘全镇历史文化资源,完成瑶坬村都司府修复工程规划设计,发掘了栏杆堡籍清代书法名家折必宏等一批文化名人和景观,为建设特色文化旅游小镇奠定了基础。

七、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建设得到新的提升

(一)坚持思想教育建设常态化。加强镇党委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的整体领导水平。严格遵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工作,加强党委班子成员的学习,镇上包村干部、村委班子全体成员周二在村集体办公,极大的方便了在家群众办事。

(二)坚持基层组织建设堡垒化。顺利完成第十届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全镇2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星级创建、追赶超越”活动,完成了2个五星级党支部,4个四星级党支部和8个三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

(三)坚持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积极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制定完善了干部考勤制度、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

(四)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长效化。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查处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办第一轮巡察和扶贫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积极抓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五)坚持统筹协调聚集合力。注重发挥党委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注重发挥调动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和积极性,注重发挥领导班子集体合力。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注重提案质量,我镇出市代表向市人大提出的提案和建议均得到有效办理;注重发挥代表作用,今年首次实行代表向选民报告工作制度。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20。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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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09.52万元,较上年增加1,974.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精准扶贫力度的加大,扶贫资金及涉农资金项目增加等。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89.93万元,比上年增加1,425.11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80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09.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68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86万元,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3%;项目支出4080.0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我部门主要包括扶贫项目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87%。

图片2.png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809.52万元,较上年增加1,974.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精准扶贫力度的加大,扶贫资金及涉农资金项目增加等。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89.93万元,比上年增加1,425.11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7.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1.4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48.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5.92万元、农林水支出1,847.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32.9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5.64万元,公用经费154.2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8.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2.00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4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28万元,增长28.30%,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7.76万元,降低72.80%,主要是本部门对“三公经费”严格把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全年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4万元,其中购置公务用车1台支出16.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04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经批准,本部门报废了两辆废旧公务用车,报废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本部门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58批次,485人次,支出2.90万元,比上年减少7.76万元,降低72.8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对公务接待费严格把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不必要的接待等。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3.65万元,比上年减少6.95万元,降低65.5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自评,本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2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0.18万元,增长48.2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精准扶贫力度的加大,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水电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2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8.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09.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93.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未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神木市栏杆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神木市栏杆堡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