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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神建发〔2019〕106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30 17:41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现将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及2018年部门决算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关于住宅和房地产业、城镇化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受委托起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章草案。

(二)依法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城镇化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人民防空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组织指导公房出售,拟定房屋租赁指导价格;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全市规范房产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市房产交易、房产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工作;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物业市场管理,推行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定期发布本市房产交易综合信息。

(六)负责全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许可;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各类工程项目的绿化配套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绿化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八)负责城市建设工作,承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规划建设任务和社会投资项目的技术规范性审查。

(九)负责神木陕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城镇化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绿化企业、物业企业、垃圾清扫清运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工作;负责城区用水、供水和节水工作;负责城区城市排水内涝防治和污水处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革新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

(十四)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建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六)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征收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拨付、结算、调剂和监督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承担震害防御和地震监测工作。

(十八)参与审核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监督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设规划情况;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防、民防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制定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人防平战结合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培训,普及防空防灾基本知识和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平时组织防空演习,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二十)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8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科、财务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城市建设与房屋征补管理科、镇村建设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人民防空管理科。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

(一)城乡规划体系日趋完善。神木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进入报批程序;建制镇总体规划全部修编完成,锦界、中鸡、马镇、花石崖镇总体规划通过技术审查;326个行政村乡村规划全部编制完成。

(二)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18年,我局共负责22个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年度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9.945亿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7亿元。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任务为1.7亿元,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亿元。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任务为3.36亿元,实际完成基本建设项目支出3.2亿元。五龙口互通立交、市区集中供热工程、塔墩沟大桥等11个项目完工,府谷岩溶水饮用水源工程,一标正在沟槽石方开挖施工,二标三标因涉村组坟墓正在协商征地。

(三)古城改造项目全面铺开。编制完成《神木古城保护与提升规划》,完成古城四街地下管网、路面垫层施工,电缆入地工程方案通过审查。凯歌楼周边、东西大街完成拆迁34户,古城四街沿街建筑立面改造、育才路、三道巷、东十字街三条道路改造方案均设计完成,古城北广场开工建设,古城改造这一市民期盼已久的民生工程实现良好开局。

(四)窟野河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李家阴湾、吴家塔、丰家塔三个片区污水于7月上旬接入玉林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建了二村、王家畔村污水处理站,在污水处理厂溢流口旁建设了一个8000方的污水调蓄池,在四支河河道两侧各铺设了一条3.5公里长的污水管网,城区各大组团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五)禁烧原煤工作初战告捷。全年共销售安装水暖炉具800台、辐射炉具6500台,约6500户,销售配送兰炭1.5万吨,型煤0.25万吨,回收原煤5900吨,推广使用液化气1421户,累计兑现财政补贴资金1500万元。同时,淘汰4台集中供热小锅炉更换为环保锅炉,另外34台小锅炉通过改造试烧兰炭和型煤,禁烧原煤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六)餐厨垃圾得到有效处置。为配合非洲猪瘟防控,阻断餐厨垃圾传播途径。安排市环卫所对1104户餐厨废弃物产生企业和门店进行台账管理,给每个饭店发放一个120L的餐厨垃圾桶,实行12小时定时定点上门收集。采购4台餐厨垃圾收集专用车收集饭店餐厨垃圾,建设一座日处理100吨的餐厨垃圾应急处理厂,购置1套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七)农村环境整治卓有成效。2018年累计投入1.8亿余元用于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高家堡等16个镇街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投运,全市88%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建成锦界、店塔等16座污水处理厂。其中,2018年新建污水处理厂(站)6座,新增污水管网23公里,全市3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实施2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19个拟退出贫困村和乡村振兴示范镇尔林兔镇12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同时,2018年我局实施的407户农村危房改造户房屋全部竣工,均已验收合格,1290万元补助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户。

三、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二级预算单位、报账单位共有1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

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市政管理所

3

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4

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城建监察大队

5

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路灯管理所

6

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广场公园管理所

7

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园林管理所

8

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建筑行业统筹管理办公室

9

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10

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其中:住建局机关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市政所、环卫所、城建监察大队、路灯所、广场所、园林所为全额二级预算事业单位;统筹办、燃气办、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为全额预算报账单位。

四、人员情况说明

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2名,在职人员14名,退休人员10名,实际上卡23名。

下属事业单位环卫所事业编制人员67名,实际上卡161名;

在职人员80名,退休人员共81名;遗属补助人员4名,下岗再就业人员67名,岗位协管员65名。经人劳局批准单位临聘清洁工1260名。

下属事业单位市政所事业编制人员40名,实际上卡47名,退休人员11名。有遗属补助人员2名。

下属事业单位城建监察大队事业编制42名,其中事业在编人员42名、聘用人员101名,实际上卡143名;下岗再就业人员1名。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130名;

下属事业单位园林所事业编制39名,实际上卡39名,退休人员9名(转统筹2人);遗属补助人员2名,下岗再就业人员2名;

下属事业单位路灯所事业编制13名,实际上卡8名,退休人员1名;下岗再就业人员7名,临聘人员50人;

下属事业单位广场所事业编制9名,实际上卡9名,临聘人员300名;

下属事业单位统筹办事业编制20名,实际上卡20名,退休人员4名。

下属事业单位燃气办事业编制10名,实际上卡8名;

全系统行政14人,事业370人,总计384人。如图所示:

图片7.png

五、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35285.44万元,较上年增加14410.27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本息还款。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399.82万元,比上年增加 14524.65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本息还款。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528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5285.4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本年支出合计3539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5.99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2.45%;项目支出30993.83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以及资本性支出,占总支出的87.55%。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5285.44万元,较上年增加 14524.65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本息还款。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5399.82万元,较上年增加 14524.65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本息还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99.8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8356.56万元(城管执法经费、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经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经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经费)、住房改革支出257.8万元、农林水支出41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4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7.28万元,公用经费378.7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包括下属单位)共0.22万元,接待3批次,接待人数28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9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2.71万元,减少59.94%,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4.65万元,减少95.48%,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车运行费支出14.96万元,减少18.06万元,下降54.69%,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

公务接待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务接待费合计0.22万元,比上年节约4.65万元,减少95.48%。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2.14万元,比上年减少3.78万元,减少63.85%,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培训费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费用。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5.9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较上年增加36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327.42万元,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等;2018年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21.62万元,减少了36.92%,减少原因是节俭开支,削减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2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

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