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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神自然资规发〔2019〕168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30 17:28


市财政局:

现将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依据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本单位2019年由原名称神木市国土资源局改为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且又并入神木市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神木市砂石料管理站、神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神木市地质测量管理站四个单位,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七)承担土地、房屋、林地、草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工作。

(八)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九)承担规范土地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十)参与水资源调查,协同市水务局管理地下水资源,防止地下水资源的过量开采和污染。

(十一)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基金使用,拟定土地资源参与经费调控的政策措施。

(十二)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十三)负责基本农田保护;

(十四)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十五)负责全县的土地征收、土地储备;

(十六)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和土地登记;

(十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工作;

(十八)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的推进和实施

(十九)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二十)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调处矿业纠纷,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二十一)依法办理地方建材类矿山企业采矿权的审批或审核报批登记发证,指导采矿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负责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的有偿使用管理,规范矿业权市场。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地质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和矿产督查工作;组织开展矿业秩序的治理整顿与维护。

(二十二)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山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二十三)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协助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矿业生产安全监督。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统筹谋划,实现稳定脱贫。2018年开工建设移民安置点28个,搬迁群众2044户5867人,其中避灾户1489户4229人,同步户555户1638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4亿元。扶贫搬迁户全部入住并实现产业就业全覆盖,提前完成“十三五”扶贫搬迁任务。

(二)坚守耕地红线,确保占补平衡。耕地保护责任得到落实,神木市耕地保有量158.7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量118.04万亩。科学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完成补充耕地任务7828.53亩,移民搬迁自行补耕项目完成808.73亩。2018年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53万亩。

(三)保障经济发展,强化服务意识。行政审批服务组进驻神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简化审批流程。全年上报土地7647.75亩,批准建设用地1048.35亩。为神盘路二改一、高家堡过境公路、石峁博物馆等重点项目征收土地1.28万亩,兑付各类补偿款8066万元。

(四)拓展用地空间,缓解供需矛盾。开展废弃工矿复垦摸底,利用已复垦3600亩废弃工矿用地安排黄河东线引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解下达各镇办工矿废弃地复垦任务1万亩。“三调”工作有序推进,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已全部完成,即将开展外业调查。

(五)立足存量盘活,提高利用效率。全年累计出让国有土地87宗,面积7129.37亩;划拨土地15宗,总面积938.83亩,累计征收土地出让金4.88亿元。盘活存量2355亩。

(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窗口建设。着力压缩办理登记时限,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登记业务基本实现只跑一次、一周办结,查询、查封等业务实现及时办理,信息实现自助查询。全年,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1095份,查询各类信息4.9万次。

(七)加大监察力度,打击违法用地。加大动态巡查力度,累计开展动态巡查1785次3523人次,发现制止违法行为23宗。卫片执法连续10年实现“零约谈”、“零问责”,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1.36%。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1个二级预算单位及所属12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局)

2

神木市地价评估所

3

神木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4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城郊分局

5

神木市国土储备中心

6

神木市土地整理中心

7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锦界分局

8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店塔国土资源所

9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大柳塔国土资源所

10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沙峁国土资源所

11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花石崖国土资源所

12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孙家岔国土资源所

13

神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14

神木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服务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02人;实有在职人员202人,白领派遣10人,协管员18人,离退休人数22人,独生子女补助一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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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4954.09万元,比2017年决算总收入15974.68万元下降了6.39%。本年度支出14630.9万元,比上年总支出20999.81万元下降了30.33%。其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储备资金和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当年收入1495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54.0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06.63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6247.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4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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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当年支出146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5.09万元,项目支出12195.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7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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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变化原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954.09万元,总体上相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974.68万元下降了6.39%。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储备资金和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3.43万元,按政府功能科目分类为: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220.82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62.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5.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0.1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8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6万元。公用经费224.9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6247.4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6247.47万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项目。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49万元,具体为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相比2017年没有发生变化;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1.59万元降低了69.18%,主要原因是我局健全规范支出行为,压减了不合理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没有发生变化。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购置土地及矿产执法用0车辆,车辆费用支出43万元(含税费),车辆保有数为12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 20批次 82 人次、经费0.49万元。

2、本局无培训费支出。

3、本局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未做绩效目标考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5.096万元,比2462.68万元减少27.584万元,原因是机关公务费用降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95.5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9.75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05.4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540.32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2辆;截至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土地招拍挂制度:是国家土地资源出让、买卖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简称,具体是指国家在土地出让或者买卖程序中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政策或规定。

该方式作为我国经营性用地出让的指定方式,对规范土地市场、提高政府的对城市土地的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土地的交易的公开投标、拍卖和挂牌的共性是其交易的公开性,但其具体操作又有其差异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地交易要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

附件: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