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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神林发(2019)265号
来源:神木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9-30 17:23

一、部门主要职责

神木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中、省、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有关林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3、审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市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市林业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4、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市造林绿化计划,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发木材运输证;对权限内临时征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所在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进行审批;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用林地进行审核;组织、指导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市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市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惜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市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7、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8、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建议;监管全市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9、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10、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11、对全市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2、承担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纠纷调处;负责指导国营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营造林任务全面完成。今年,榆林市下达我市营造林任务11.5万亩。我市落实资金4亿元,实施了两山森林公园建设、锦界生态公园建设、西过境线绿化、滨河新区两山绿化、退耕还林等重点项目。据统计,共完成人工造林12.4万亩,占榆林市下达任务的108%;绿化里程30.3公里,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两山森林生态公园及环城区绿化工程完成造林12600亩。其中:阳崖沟至方圆中学山体绿化工程完成造林3838亩,栽植各类苗木10.49万株,主要栽植五角枫、金叶复叶槭、红叶复叶槭、北美红枫、暴马丁香等24个苗木品种;滨河新区两山绿化完成造林8500亩,栽植各类苗木27.26万株,主要包括油松、云杉、五角枫、臭椿、火炬等苗木品种。两山森林公园道路绿化及本地特色树种工程完成造林262亩,绿化里程3.9公里,栽植各类苗木2.82万株,其中包括火炬、五角枫、白蜡等17个品种的大规格苗木。

2、绿色长廊建设工程完成绿化26.4公里。其中:西过境线绿化工程完成绿化4.9公里,栽植各类苗木82.26万株;210国道神木段道路绿化工程完成绿化21.5公里,栽植各类苗木2.32万株,树种为樟子松、旱柳、河北杨。

3、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造林30000亩(其中退耕地造林20000亩、荒山造林10000亩),栽植各类苗木150.1万株,涉及树种为油松、樟子松、侧柏、山杏、刺槐、沙棘。

4、樟子松油松基地完成造林50000亩(包括京津风沙源治理人工造林14000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20000亩)。

5、德贷项目完成臭柏造林5400亩,臭柏基地完成造林5000亩(京津风沙源治理)。

6、能源企业绿化工程完成造林18000亩(神东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完成投资5000万元)。

7、荒山造林工程(杏树基地)新建栽嫁接食用杏(红梅杏)3000亩,播种山杏12000亩;实施低产园改造23000亩(其中续改12400亩)。

8、“村庄绿化”完成8个村;义务植树完成109万株,其中城区两山义务植树栽植各类苗木3.05万株,主要包括山桃、山杏、金丝柳、国槐、五角枫、圆柏等11个苗木品种。

9、森林抚育完成20000亩;灌木(沙柳)平茬完成62000亩;封山育林完成30000亩。

创建工作全面展开。创森工作方面。2018年是榆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关键之年。根据我市承担的创建任务,市政府制定了《榆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神木市工作实施方案》《榆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神木市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将具体的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街、有关部门、单位。同时,继续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进行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印发创森简报16期,利用立柱广告牌、公交车、公交站牌、墙体、手机彩铃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出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形成人人关心创森、人人支持创森、人人参与创森的工作局面。创文工作方面。2018年我市申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我局承担的创建任务,制定了《神木市林业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建设信念教育、行政效能、诚信建设、素质提升、公共文化、宜居宜业、志愿服务、未成年人关爱、乡村绿化、民主法治等“十大工程”。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全面启动了创文宣传工作。

“三项机制”全面贯彻。局机关、局属各单位通过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领学、参会同志集体讨论、个人自学、撰写体会等形式,分别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三项机制”知识测试、问卷调查,不断提高“三项机制”的知晓率。根据林业局《“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以及《局属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积极应用于干部评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目标,科学确定考核各项任务具体分值,使真干假干、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得到区别对待,使考核结果成为落实“三项机制”的基本遵循;林业局确定6个优秀下属单位,表彰9名优秀干部,推荐上级部门表彰2名领导干部,推荐“第一书记”刘喜宏任正科级领导,确保“三项机制”落到实处,不断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生态文化不断繁荣。培育生态文化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对林业现代化建设具有积极的引领作用。今年,我们深入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千人植树等活动,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林业局联合文明办举办了主题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共享宜居生态家园”的第二届千人植树系列活动。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封山禁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共发送短信180万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物品6万个,组织文艺活动2次。此外,多渠道广角度全方位宣传我市在植树造林、防沙治沙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5月4日,林业局联合神木镇举办了以“亲近自然、拥抱健康”为主题的首届东山森林公园千人徒步行活动。9月30日至10月2日,承办了主题为“品神木红枣,赏沿黄美景”的2018神木红枣节。通过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了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了尊重自然、关爱生态、爱林护林的浓厚氛围。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我们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党章》的学习贯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建设包括组织建设“全覆盖”、“头羊培养”促提升、“三类五星”争先锋等9方面内容,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各党支部已经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坚持不懈转作风,驰而不息纠“四风”,不断改进林业系统行风政风。牢牢守住廉政底线,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同时,一如既往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林业局(局机关)

2

神木市森林公安派出所

3

神木市林业工作站

4

神木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5

神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6

神木市天然林保护管理办公室

7

神木市苗圃

8

神木市尔林兔林场

9

神木市大柳塔林场

10

神木市水磨河林场

11

神木市公草湾林场

12

神木市新民林场

13

神木市臭柏资源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64人,其中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0人,实有人员10人,退休人员4人;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354人(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6人),实有人员33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共150人(离休3人,退休147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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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395.84万元,较上年增加11542.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加大林业建设投资。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060.92万元,比上年增加 8409.99万元,原因是本年财政加大林业建设投资,相对应支出也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239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95.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206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2.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20.68%;项目支出 17498.52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风沙荒漠化治理、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湿地保护、林业产业化、林区公共支出、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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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395.84万元,较上年增加11542.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资。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060.92万元,比上年增加 8409.99万元,原因是本年财政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资,相对应支出也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60.9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3万元(主要是单位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

节能环保支出6405.36万元(包括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支出)。

农林水支出15345.8万元(主要是林业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人员费用和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林业产业化、林区公共支出、林业防灾减灾、生态建设、防沙治沙、林业防灾减灾、森林公园管理、其他林业支出等项目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80.4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农林水支出15345.8万元,林业支出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73.71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5.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单位业务运行的两山森林公园管理经费、红枣专干工资、森林消防大队工作经费、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经费、林业生态工作经费、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支出。

(3)森林培育4279.68万元,主要用于各林场、苗圃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1883.68万元。林业植树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工程等项目支出2396万元。

(4)森林技术推广1239.25万元,主要用于林站、林种站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940.29万元,红枣降高塑型项目支出298.96万元。

(5)森林资源管理1291.02万元,主要用于是天然林资源管理管护费用。

(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65.9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森林效益补偿基金发放。

(7)林业自然保护区142.83万元,主要用于臭柏自然资源管理站的基本运行支出。

(8)动植物保护348.33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办公室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费用。

(9)湿地保护200万元,主要用于红碱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支出。

(10)林业执法与监督384.9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警察大队的基本运行支出336.06万元,森林警察大队零星维修费用48.9万元项目支出。

(11)林业产业化584万元,主要用于红枣低产园改造、省级林下经济专项、经济林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

(12)林区公共支出753.05万元,主要用于处置积压苗木、2013、2014年退耕还林补助等项目支出。

(13)林业防灾减灾437.7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基本运行支出427.75万元,防虫防火专项项目支出10万元。

(14)其他林业支出3151.61万元,主要有2018年神木红枣节筹办费用、德国政府贷款2018年还款、2018年度兑付县级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建设绿化大行动等林业专项建设资金。

扶贫支出96万元,主要包括两个扶贫村村庄绿化。

农业综合开发支出270万元(主要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油用牡丹示范基地建设)。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92.55万元(主要是森林、红枣保险保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50.59万元,公用经费411.8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9.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0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10.18万元,减少20.38%,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5.00万元,下降29.87%,下降原因为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5.19万元,下降15.62%,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下属单位年末执法执勤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46批次、1509人次,经费总额11.74万元。主要包括接待省林业厅、榆林市林业局造林考察,承担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创森总体规划等对口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以及承担上级和相关部门项目、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培训费决算收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会议费决算收支。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对支出资金进行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4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48.2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6.7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83.1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3.28%。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8.53万元,增加14.09%。增加的主要原因零星维修项目增加、创建森林城市增加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2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53.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0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73.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实际共有车辆26辆,其中执法执勤车2辆,消防水罐车4辆,生产工具用车5辆,森林消防灭火车2辆,森林消防、封山禁牧工具车11辆。其他车辆2辆(森林消防指挥车)。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四)公开方式和微调说明

本部门决算公开是在市财政局对我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批复的基础上,使用久其软件及其对应参数提取数据报表公开,生成数据有个别数字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问题,造成报表不平,在公开时候予以微调。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省级森林城市:指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态资源良好,人居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兴旺,森林文化繁荣,生态系统稳定,森林多功能利用、多效益发挥,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省林业厅批准授牌的县级城市。


附件:神木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神木市林业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