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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神统发〔2019〕48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30 11:21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执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统计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专项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等,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及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资源环境、市域营商环境监测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和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制定全市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指导和协调市内包括中省市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指导各部门、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并指导全市统计系统人员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工作。

(十)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在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应用和推广计算机、网络和应用软件技术,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监控体系及网络应急保障体系,实时监控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的安全;加强大数据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一)监测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市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示范镇、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第一产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等方面的调查;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如实反映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全市农村扶贫监测调查;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准确反映全市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对各镇街经济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十三)严格履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按时完成了各项常规报表任务

及时发布了《2018年度神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高质量编印了《神木统计年鉴-2017》,按时公布月度、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分析情况。按月发布编印《统计月报》10期;按季编印《数据神木》四期。

2.切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普查工作

一是全市物价调查和镇办级630户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稳步开展。按月发布全市物价指数12期,按季度收集、汇总630户农村住户调查数据四期。同时,积极组织协调国家统计局神木调查队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及时发布2018年神木市城乡居民收入数据四期。

二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序推进。按照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意见》(神政办发〔2018〕44号)和《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神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神政办发〔2018〕69号)的通知精神,及时组建了普查机构,印发了相关文件。7月13日,我市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扩大),对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7月19日,我市组织各镇办、成员单位参加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8月8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普查区地图绘制协调会;8月20日,我市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会;12月18-19日,我局召开了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培训会,为即将开始的入户调查做好了练兵工作。

三是2018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10月12日,我局召开了2018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业务培训会,专业负责同志对抽样调查相关业务进行了周密详实地培训和安排部署。

4.加强县域经济监测

及时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短板,提升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每月均分专业认真分析重点企业数据变化情况,及时深入企业了解核实具体情况,督促企业提高数据质量。按季度进行经济运行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17年,我市位列“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第二名。

5.圆满完成2018年度陕西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结合神木自身实际,制定了《2018年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民意调查工作方案》《2018年神木市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市直部门营商环境满意度服务对象评价电话调查方案》《2018年神木市追赶超越季度考核企业对镇办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电话调查方案》《2018年神木市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估方案》,并委托陕西诚悦信息咨询公司采用电话调查与实地面访相结合的模式对神木市企业营商环境进行了三次科学的调查与评估,为神木市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6.狠抓企业入统工作

为确保统计调查单位的应统尽统,我局与相关部门及时联系沟通,督促达到入统条件的新增企业及时申报入统,截止11月份,新增“五上”企业121户,其中工业4户、建筑业3户、批发零售业1户、服务业1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户,50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10个。

7.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一是扎实有效开展名录库节点延伸工作。5月9日,我局组织全市21个镇办统计员对其区域内的法人单位进行录入、汇总。二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1月19日,我局组织召开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表培训会;7月19日与12月25日组织召开2018年度建筑业统计工作会;12月,组织召开2018年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年报会,通过培训,切实强化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我局对“四上”企业实行目标责任考核。我局严格按照“四上”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全市“四上”企业统计员进行奖励,2018年按4∶2∶3的比例对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的企业统计员两次分别发放1500、1200、900的奖金,共计110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统计局部门本级(机关)

2

神木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3

神木市普查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员37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2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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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收入总计1186.57万元,与2017年724.46万元相比增加462.11万元(2018年承担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支出总计1080.57万元(与2017年839.41万元相比增加241.16万元,2018年承担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奖)。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收入总计1186.5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17年相比增加462.11万元(2018年承担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支出总计1080.57万元,与2017年839.41万元相比增加241.16万元(2018年承担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本年度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奖)。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9.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2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收入总计1186.57万元,与2017年724.46万元相比增加462.11万元(2018年承担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支出总计1080.57万元,与2017年839.41万元相比增加241.16万元(2018年承担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本年度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奖)。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57万元,与2017年839.41万元相比增加241.16万元(2018年承担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本年度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奖)。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9.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5.49万元,公用经费39.0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8万元,比上年减少0.82万元。2018年度公务接待共计28批次,189人次,共计1.38万元,每批人次6.75,接待平均费用73元每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为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的自评工作。

附件:神木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神木市统计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