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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神木市委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神团发〔2019〕64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30 10:55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贯彻执行市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共青团工作计划及配套措施,指导各级团组织展开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帮助团员青年学习文化知识,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四)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指导和帮助团员青年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五)组织团员、青少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

(六)向党和政府反映团员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宣传青年工作法规,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日常工作。

(七)密切与外地团员青年的关系和合作,负责市内外青年友好交流工作。

(八)受市委委托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

(九)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神木市委员会(群团机关)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委和榆林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共青团神木市委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神木实际,以丰富的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的完成了团的各项工作。

(一)强学习,在思想引领中取得新提升。

坚持以“入脑入心”为宗旨,按照年龄段不同,培育方式不同的遵旨,依托市情文化底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集结在星星火炬旗帜下”入队仪式、“你好·新时代”等主题活动200余场。在中学共青团组织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入团仪式、“十八岁成人礼”、“拥抱新时代,放飞青春梦”诗文朗诵比赛等主题活动70余场,切实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同时,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我委开展了“六个一”工作,即:成立一个机构、开展一系列活动、成立一个心理咨询室、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开通一条维权途径、资助一批困难青少年。

(二)鼓干劲,在服务大局中取得新成绩。

一是创新载体,响应政府造绿行动号召,开展了“创森林城市,建宜居神木,我和小树一起成长”亲子植树活动,增强青少年生态环保意识,在参与植树的同时感受亲情。“我的村官初心”演讲比赛大力宣传展现了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青春风采,激发基层大学生村官责任感。二是重在实效,大力实施助学活动,通过“萤火虫希望工程”、“西京学院专项助学金”等项目帮扶20名青少年儿童,累计帮扶资金5万元。同时,多次走访帮扶贫困户,精准施策,资助帮扶贫困户发展养殖,促进贫困户增产增收,着力推进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

(三)整资源,在志愿服务中取得新突破。

一是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制定完善了《神木市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志愿服务招募、注册、指导、表彰机制。二是志愿服务取得实效。今年,我委开展了“笔墨凝书香,春联进万家”送春联、“微行大爱·圆梦新年”大型公益活动、走进神木葵花文化节、走进栏杆堡镇九年制学校、送教下乡、课业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抓创业,在引领青年中取得新成效。

一是青年创业创新氛围浓厚。召开青企协“两会”精神传达会,对全市经济形势及政策进行解读,为青年企业家运营企业提供决策依据;二是青年帮扶活动常态化。新建2家“青春驿站”,并配备了10万元的爱心图书,定期开展各类青少年帮扶活动的同时,逐步打造出了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化的阵地。三是青年人才推荐工作有序开展。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创先锋”、“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表彰活动;“六一”期间,联合教育局评选表彰了神木市优秀少先队大队、中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激励先进,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热潮;同时开展的“五好娃”评选活动,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文艺汇演暨第一届“神木市十大杰出青年”表彰大会,激励青年争做有为青年,做学有所长、业有所精的优秀人才;表彰了2018年度神木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在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五)夯基础,在组织建设中打开新局面。

一是紧抓团干队伍思想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团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引导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同时,把网络宣传作为青年思想引导工作新的突破口,在团属微信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引导广大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坚持党建带团建。出台了《神木市共青团改革方案》,为今后共青团工作指明了方向。细化落实“三项机制”,共评选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7个案例。三是高度重视基层团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团情调研活动,着重指导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先后拨付花石崖镇、沙峁镇团委工作经费10万元,大柳塔试验区团委工作经费5万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人,协管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部门,2018年度决算收入17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89.4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68.96万元,项目支出120.52万元。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度增长,分析原因是本年开展项目活动较上年增长,目标责任考核奖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176.3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18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6万元,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为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体支出的36.39%;项目支出120.52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63.61%。我委主要包括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少队工作,镇办工作,志愿服务活动以及青年就业创业等专项活动业务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团市委决算收入176.3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0万元,全年支出决算189.48万元,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度增长,分析原因是本年开展项目活动较上年增长,目标责任考核奖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47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86.0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 65.49 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52万元。是指履行团委工作职能,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8.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85万元,公用经费6.1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1.78万元。主要是召开了神木市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班。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未涉及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共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6.11万元,比2017年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引起的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6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1.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5.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无购置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共青团神木市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共青团神木市委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