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2019年专题 /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 正文

神木市能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神能局〔2019〕376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29 09:57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全市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市煤炭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等能源建设项目投资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外重大能源项目的合作。

3、负责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整顿煤炭生产秩序,审查办矿条件和煤炭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查处煤炭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全市煤炭运销、计量和票据的监督管理。

5、对全市能源经济的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对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发布和引导;参与协调能源交通和铁路综合运输。

6、负责全市煤炭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综合开发协调等工作。

7、负责组织推动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工作。

8、按照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全市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9、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能源行业人员培训。

10、负责对本系统内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11、严格履行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能源局共有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安监科、生产技术科、信息调度中心、企管一科、企管二科、培训科、运销科、环保办和煤炭稽查大队11个科室。下属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神木市煤炭运销管理站、神木市煤炭销售服务站、神木市煤矿技术服务中心、神木市大柳塔中心煤管所、神木市孙家岔中心煤管所、神木市锦界中心煤管所、神木市店塔中心煤管所。神木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国有企业。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矿井建设进展顺利。全市共有煤矿116处,总设计能力28950万吨/年,形成产能22615万吨/年。全市属地监管煤矿共有108处(其中央企1处,省市属8处,地方煤矿99处),总设计能力18235万吨/年,形成产能13340万吨/年。99处地方煤矿中,生产矿井有71处,核定产能6595万吨/年;试运转矿井有7处,核定产能510万吨/年;在建矿井5处,核定产能435万吨/年;未开工煤矿11处,核定产能1005万吨/年。2018年新开工建设煤矿2处(升兴煤矿、锟源煤矿)、退出产能关闭矿井2处(永兴七里庙三矿、西沟神榆路煤矿)。全市共审批综合治理项目32个,其中已完工项目9个,正在实施的项目18个,未开工项目5个。市境内共有煤炭洗选加工企业187户。其中,洗煤厂111户(煤矿洗煤厂37户);高炉喷吹料企业41户;废煤综合利用企业32户;水煤浆企业3户。

(二)固投、技改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入130亿,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入138亿元,超额完成任务。

(三)煤炭产销势头良好。2018年,全市共生产销售原煤26400万吨,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加3053万吨,同比增长13%,实现工业产值1190亿元(其中原煤1110亿元,洗煤80亿元)。

(四)安全形势总体稳定。2018年,全市共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即5月13日柠条塔煤矿井下发生排水管滑落导致1人死亡事故和9月10日陕煤集团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副斜井辅运车辆超速事故致1人死亡事故。

(五)作风建设成效显著。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作风整顿、精准扶贫等活动,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能源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改观,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改进,服务企业的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效率也显著提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8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能源局(本级)

2

神木市煤炭运销管理站

3

神木市煤炭销售服务站

4

神木市矿山救护大队

5

神木市煤矿技术服务中心

6

神木市大柳塔中心煤管所

7

神木市孙家岔中心煤管所

8

神木市店塔中心煤管所

9

神木市锦界中心煤管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9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383人;实有人员1082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472人、白领派遣人员67人、驻矿安监员208人、驻矿计量员289人、协管员2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377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69.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03.51万元。较上年增加3561.46万元,同比增长34.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矿山救护大队和煤矿技术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经费由自收自支转变为全额财政预算,其次是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经费和2018年度罚没返还款等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2)2018年度支出合计11578.70万元,较上年增加2570.94万元,同比增长28.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矿山救护大队和煤矿技术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经费由自收自支转变为全额财政预算,其次是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377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69.22万元,占总收入的91.26%;年初结转和结余1203.51万元,占总收入8.74%。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57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8.9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518.2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70.65万元,占总支出的57.8%;项目支出4889.78万元,包括网络租赁费等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42.2%。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569.22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11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1.51万元。较上年增加3200.10万元,同比增长34.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矿山救护大队和煤矿技术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经费由自收自支转变为全额财政预算,其次是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经费和2018年度罚没返还款等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578.70万元,较上年增加2570.94万元,同比增长28.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矿山救护大队和煤矿技术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经费由自收自支转变为全额财政预算,其次是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1578.70

6688.92

5518.26

1170.66

4889.78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1127.19

6237.41

5066.75

1170.66

4889.78


21501

资源勘探开发

11127.19

6237.41

5066.75

1170.66

4889.78


2150101

行政运行

441.67

441.67

292.11

149.56

0.00


2150199

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

10685.52

5795.74

4774.64

1021.10

4889.7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51.51

451.51

451.51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51.51

451.51

451.51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51.51

451.51

451.51

0.00

0.00










注:报表存在尾数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可以忽略不计。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备注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6,688.92

5,518.27

1,170.65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254.23

5,254.23

0.00


30101

基本工资

2,108.05

2,108.05

0.00


30102

津贴补贴

72.47

72.47

0.00


30103

奖金

522.08

522.08

0.00


30107

绩效工资

1,044.99

1,044.99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49.44

549.44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5.94

55.94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451.51

451.51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49.75

449.75

0.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70.65

0.00

1,170.65


30201

办公费

47.97

0.00

47.97


30202

印刷费

12.77

0.00

12.77


30203

咨询费

7.38

0.00

7.38


30204

手续费

0.68

0.00

0.68


30205

水费

6.19

0.00

6.19


30206

电费

37.70

0.00

37.70


30207

邮电费

58.87

0.00

58.87


30211

差旅费

31.73

0.00

31.73


30213

维修(护)费

17.19

0.00

17.19


30214

租赁费

223.00

0.00

223.00


30216

培训费

1.20

0.00

1.2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33

0.00

0.33


30218

专用材料费

0.33

0.00

0.33


30226

劳务费

333.27

0.00

333.27


30227

委托业务费

1.42

0.00

1.42


30228

工会经费

55.89

0.00

55.89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84

0.00

18.84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2.90

0.00

52.9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62.99

0.00

262.99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4.04

264.04

0.00


30304

抚恤金

0.42

0.42

0.00


30305

生活补助

263.62

263.62

0.00


注:报表存在尾数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可以忽略不计。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9.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4万元),较上年减少48.57万元,同比下降71.70%,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一般公务用车已上交公车办。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入95万元,支出较收入相比,减少75.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一般公务用车已上交公车办;其次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0,较上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84万元,较上年减少43.44万元,同比下降69.75%,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一般公务用车已上交公车办。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其中:神木市矿山救护大队4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神木市煤炭运销管理站2辆(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累计接待4批次,46人次,均属国内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5.13万元,同比下降93.96%,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管控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20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同比下降4.76%,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简培训次数及参训人数。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会议次数及规模。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的自评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55万元,较去年减少40.28万元,同比下降21.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日常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2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7.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70.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神木市能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神木市能源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