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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在神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神木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神木市财政局局长 李通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2 16:34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神木市财政局2018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14.55亿元,较上年增长25.3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7.5483亿元,较上年增长22.5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4089亿元,非税收入完成20.1394亿元。

2.支出完成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5.7714亿元,较上年增长21.39%,其中用于各类民生支出85.693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02%。

(二)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一是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执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政策,出台了政府性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摸清了债务底数,制定了化解方案,出资7000万元参股榆林市债务风险补偿基金。安排1.8亿元专项扶贫资金,整合上级资金3078万元,设立1.5亿元的扶贫基金,扶贫领域全年投入达3.6亿元,确保了2372名贫困人口脱贫和19个贫困村如期退出。按照上级环保督查要求,打好蓝天、碧水、青山和净土保卫战。大力推进红碱淖湿地保护、窟野河秃尾河等河流治理;在城区及周边地区推行禁烧烟煤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减少化肥使用量,降低土壤污染。全年共拨付污染治理专项经费1.1207亿元。

二是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兑现1.2681亿元稳增长专项资金,促进工业稳增长;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和融资担保等市场手段对经济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财政出资5亿元组建了神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规范推进PPP项目,编制了三年项目规划,神木市通用机场和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物填埋场项目落地实施,推介10个项目入省级库,10个项目入榆林市级库。

三是发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年统筹整合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356万元、涉农专项资金2.7271亿元、“一事一议”专项资金2541万元,盘活使用存量资金9996万元,用于光伏扶贫、退耕还林、安全饮水、移民搬迁、涉农贷款财政贴息等支出,建设美丽乡村,切实改变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面貌。

四是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改革;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全年采购计划金额7.247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6.4558亿元,节约资金7915万元,节约率10.92%,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出台了神木市本级与大柳塔试验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专门机构,聘请专业团队,协助我市推进此项工作。

五是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修订完善了《神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出台了《神木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和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的通知》,部门预算基础得到巩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政治方向引领,开展党建各项工作,党员队伍不断壮大;通过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完善权责管理制度,形成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机制。

二、2019年工作安排情况

2019年,是建国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鼓足干劲,迎难而上,用好用足上级政策,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继续保持收入稳中有进增长态势,密切跟踪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应对。全市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320亿元,增长1.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90亿元,增长2.8%。

(二)优化支出结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的要求,继续把民生作为优先支出方向,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80%以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事,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运转类支出较上年下降6%以上,“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节约资金用于重点和民生领域。

(三)推进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

一是全力抓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政府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和消化政府隐性债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年安排消化债务专项资金6.5674亿元,全年计划争取再融资债券2.933亿元,确保到期债务本息的按时支付;发挥5亿元担保资金作用,确保金融市场稳定。二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严格按照中省要求筹措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85亿元,确保667户贫困户如期退出,防止已经退出的贫困户和贫困村返贫,巩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31亿元,涉农资金0.82亿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0.15亿元,统筹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建设。三是全力支持污染防治工作。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支持水质、大气、土地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绿化造林栽植和管护支持力度,绿化美化环境。

(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继续实行财政支出进度通报制度。继续按照红黄蓝支出预警考核办法的规定,按月通报各部门单位支出进度情况并及时预警,督促部门单位均衡支出。二是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做好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三是加大基建预(决)算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投资,节约财政资金。四是做好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五)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推进四本预算编制。探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四本预算体系。二是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大柳塔试验区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规范管理,确保试验区财政平稳运行;积极筹划,理顺镇、街道办财政管理关系,强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能。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明确职能,分工负责,相互制约。形成预算事前评审、事中动态监控、事后监督评价的闭环管理,促进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全过程。四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预算法》和上级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公开预(决)算,扩大公开范围,深化细化公开项目,打造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