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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在神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朱艳芳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2 08:57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审判业务

共受理案件1112件,审结1057件,结案率95.05%,其中调撤率47.82%,简易程序率97.25%,陪审率93.10%,息诉服判率76.12%,无申诉涉访案件。主要做法有: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妥善化解社会矛盾。2017年年底所受理群体性案件即业主诉陕西金海煤业集团神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42案经多方协调最终庭外和解后全部撤诉,另榆林隆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0案民三庭干警多方工作最终多数调解处理。

二是狠抓办案质效,促进公正司法。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的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认真完成院内的各项审判任务,强化办案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严格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使全庭的审判工作质量上一个新的台阶。全年上诉案件128件,结案118件,调、撤、维持101件,占85.6%。

三是对书记员进行二次培训,注重书记员业务素质的提升。通过组织本庭相关办案法官及法官助理对本庭书记员进行了二次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书记员的工作能力,全庭人员团结协作,大家通过相互熟悉、磨合,审判员之间、书记员之间、审判员与书记员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圆满完成了办案任务。

四是加强审限意识,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要求各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审限制度,缩短案件平均审限,均衡结案比例。在案件分配方面积极推进繁简分流,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精审,多方面优化司法资源,促进司法公正。

(二)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新时代法官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熟悉业务动态,提升掌握并吸收国内外新型法治理念的能力;二是增强洞察当事人心理活动、驾驭庭审、查明案情、明辨是非的能力;三是增强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及时裁判、定纷止争的意识,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四是增强文明司法、安全司法,预防矛盾激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9年作为家事审判改革的第一年,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制定神木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将外出学习先进经验、制定适用神木法院具有可操作性审判的规程。

(二)加强工作创新,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置冷静期制度,避免冲动离婚;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妇联、共青团和基层组织的沟通联系,努力建立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格局;要充分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形式,尽快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进一步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引入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师,耐心细致地做好各阶段诉讼调解工作;要做好家事案件审判延伸工作,及时解答当事人疑问,并联系基层组织做好判决的履行工作。

(三)加大对贫困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保护力度、积极应用人身保护令为遭受家庭暴力威胁的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四)贯彻落实婚姻自由尤其是离婚自由原则,为多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关系未能改善的“死亡婚姻”当事人“松绑”。

(五)做好法制宣传与信息调研工作,信息宣传塑新庭。在重大节日适时进行法治宣传,促进新时代家风建设。对审理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及时撰写信息,正面弘扬法庭公正司法、为民、便民司法作风;结合审判实践,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文章。

(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廉洁司法。组织干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到讲政治,守规矩;强化监督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让每一位法官干警明职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持之以恒抓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法官干警队伍整体作风好、纪律严、素质高、形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