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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在神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法院店塔人民法庭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神木市人民法院店塔人民法庭庭长 高利平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1 17:08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神木市人民法院店塔人民法庭2018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及2019年的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2018年案件审理情况

店塔人民法庭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加快案件办理进度,重视案件速裁、当庭宣判。2018年,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60件(含旧存69件),审结1154件,结案率为91.59%。其中判决656件、调解344件、撤诉139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多达1108件,审判“五进”活动开展1140次,征询意见1138件次。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大幅提升。

(二)以提升案件质量加快结案进度为抓手,保障司法职能充分发挥

法庭始终坚持将案件质量即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作为贯穿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在院党组的要求下,确保案件质量,杜绝不合格案件的出现,力争多办优秀案件,不能为了提高结案率而结案,坚决不允许违反程序甚至造假结案。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下,落实员额法官职责,组建好审判团队,基本实现“一审一助理一书记”模式,加强裁判文书的规范制作、校对及审批、签发,使得本庭裁判文书质量较以往明显提高。此外,为保障判决、调解确定的履行内容得以顺利执行,法庭加大诉讼保全的适用率,保全类型多元化,包括查封房产、扣押车辆、冻结存款、冻结股权、分红款等,充分的保障了司法职能的发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三)认真贯彻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为辖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院党组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按院党组要求,法庭高度重视,动员全体干警认识到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安排上来。法庭推行例会制度,每周开一次专题会议,形成案件筛查机制,每个案件经历审判员、书记员两次筛查,是否存在涉黑线索,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加强宣传,将审判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在法庭围墙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和案件警示册,向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的必要性、重要性,为全面推进该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

二、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

(一)切实做好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服务大局的意识及工作水平。目前,我市民间借贷案件、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数量较大,审判任务依然繁重,特别是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员额法官少的情况下,对我们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强化司法能动意识有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案件质量法官终身负责,统筹全年工作,稳步推进,目标结案率94%。特别是店塔法庭辖区是神木市重点发展区域,更应为建成美好的滨河新区作出贡献。

(二)进一步提升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内部狠抓审判质效管理,保证案件及时审结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在社会效果上取得实效。尽一切可能做到案结事了,杜绝为了结案而结案,逐渐使转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比例降低。

(三)进一步提升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法官审判“五进”活动,走进田间地头、厂矿企业、中小学校,把纠纷从根源上予以化解。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做到为民办案,为民办事。

(四)进一步提升司法政务管理水平,强化法庭管理,敲响安全警钟,无论是公务车辆、案卷档案,还是人员自身安全,都应该时刻警觉,不能出现丝毫差错,严防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筛查,对摸排除的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强信息报送,发现线索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填写汇报表,为人民群众参加诉讼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