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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在神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部长 杨奇勇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1 17:05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2018年我院诉讼监督部在神木市委、榆林市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神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和干警们的理解、帮助、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职,认真开展控告申诉业务、驻看守所检察室以及驻监狱检察室三项检察工作,以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控告申诉业务,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对看守所执法、管理活动的监督,规范社区矫正,加强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主动适应新形势,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强化监督意识,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效果,不断加大各项诉讼监督力度,促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维护司法公正发挥重要作用。

一、2018年我院诉讼监督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足检察职能,搭建便民服务平台,落实信访责任,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深入推进涉法渉诉信访改革,促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全力维护我市和谐稳定。

为畅通控告申诉渠道,更好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更方便的服务人民群众,我院采取多种措施,搭建便民服务平台,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12309办公室,整合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所有功能,涵盖代表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监督、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等事项。并申请开通了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坚持做到热情、耐心、文明接听,有情况及时处理,让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加强和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享受检察“一站式”服务,努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检察服务平台,更好的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同时加强组织领导,立足检察职能,落实信访责任,落实检察长、党组成员接待日,强化法治思维,突出机制创新,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并结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制度,规范和明确司法救助的条件、范围、标准以及办理流程,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工作卷宗和台账,以“突出救急,重在救困,确保救无助”为工作原则,确保国家司法救助落实到最需要的地方。

2018年我院共接待来访群众68件次,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20件,其中来访18件,自行发现2件,20件案件线索全部按流程分流处理,其中涉及职务犯罪的12件,已全部转交监察委员会处理,其他转公安机关处理1件,转法院处理1件,转本院民行部5件,转侦查监督部1件。受理和办理司法救助7件8人,共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发再审检察建议1份,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18人,办理上级交办的申诉案件6件,并且全年实现了零上访、无缠访。2018年5月制定并试行《聘请律师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办法》,以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利益诉求,截至目前律师共接待来访群众50人。

(二)强化对看守所执法、管理活动的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大力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充分履行监管、监督职责,坚持监所检察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提审在押人员,深入监区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了解案件及关押情况,积极开展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同时监督看守所严格执法、文明管理、科学管理,全力维护看守所安全、稳定。发挥检察职能,大力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会同法院、司法局召开联席会,就社区交付、管理、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达成共识,使社区矫正规范化。对逮捕后无羁押必要性的在押人员,按步骤、有计划的有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2018年,神木市看守所共处理出所1169人,其中投送监狱120人,刑满释放221人,同在押人员谈话180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8人次,意见均被采纳,配合看守所安全大检查24次,同步录音录像9人次。我驻所检察室向神木市人民法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向神木市看守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向司法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向上述单位口头纠正32余次。

(三)加强对监狱执法活动的监督,提高执法规范化,切实履行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检察职责。

我院驻监狱检察室切实履行对榆林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依法监督与加强配合相结合,坚持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相结合,坚持纠正违法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坚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在依法监督的前提下,灵活、机动的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加强监狱安全防范检查以及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监管场所安全,认真落实驻监狱检察的各项措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同时严把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关,尤其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三类罪犯,逐人建档,进行核查,对监狱提请的减刑罪犯,开展同步监督。积极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在榆林监狱开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专项活动。

2018年,榆林监狱共收押罪犯588人,释放635人,现关押1798人,减刑392人。我驻监狱检察室向榆林监狱针对日常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针对减刑活动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1份,发《检察建议》3份,办理监狱在押罪犯再犯罪一审公诉案件2件,办理榆林监狱减刑提请中审查案件392件,办理法院裁定审查案件439件。

二、2019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耕检察主业,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升自身素质,牢固树立看齐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大力推广“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根据监所检察工作中的短板和空白,组织干警到全市各乡镇司法所考察,查漏补缺;及时跟踪公诉部判决书中判处缓刑的关于罚金未缴纳的案件;深入三大监管现场,发现违法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建档问题,妥善收集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案件线索。有力推动诉讼监督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

(三)继续强化监狱执法活动监督,加强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的力度,确保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突出抓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理工作,加强在监狱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并做好后续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驻监狱检察室各项工作稳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十分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诉讼监督部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悉心关怀,我部也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认真对待市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部检察工作的监督和评议,虚心接受批评、建议,切实加以整改落实,不断总结经验,克服工作中的不足,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理论素养,不断强化规范化意识,为我市检察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