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2018年专题 / 向人民报告 请人民监督 / 正文
2019年5月24日在神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部长 高爱华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1 17:03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8年公诉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院公诉部按照榆林市院的要求和部署,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新要求,以诉讼监督和司法办案为主责,以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经济安全、保障民生为目标,积极履行职责,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对口业务考核中,我部工作名列前茅。

(一)切实履行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加大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审查起诉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量刑建议关,对有疑点、有矛盾的证据认真核实甄别,确保每一个案件质量都能经得住考验。探索创新公诉工作“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新机制,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93件92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30件806人,报送榆林市院审查13件18人,不起诉17件18人,出庭支持公诉700余次,起诉率97.9%。

(二)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部始终以“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大公诉环节的侦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加大对非法取证的调查和核实、对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活动的监督。2018年,针对公安机关侦查违法情形累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10件次,口头纠正不合法行为16件次。依法监督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针对法院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7件次,针对判决量刑畸轻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诉5件,法院改判5件,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三)多措并举积极作为,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党组周密部署,将扫黑办设在公诉部。公诉部按照院党组的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专线、举报信箱,张贴标语,放置展板,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为全院扫黑除恶宣传宣讲工作准备相关宣传资料、撰写宣讲稿件,对我院七个部室进行分组,每组负责二至三个镇办,深入社区、街道、农贸市场、工矿企业、监狱、看守所进行宣传宣讲,充分发动群众。先后接到举报线索5条,对案件深挖细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4条,均已上报市扫黑办和榆林市检察院。对受理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严格把握标准、认真甄别,共受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5人,提起公诉2件5人,法院均已判决。依法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查,积极引导取证,为快捕快诉、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打好基础。

(四)立足办案实际,切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我部始终把未检工作放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建成专门的未检工作室,成立未检办案组,确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法律援助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严格落实和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3件3人,受理未成年被害人案件5件6人,均已起诉。集中开展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我院干警自行策划、演出的未检题材微电影《灰色青春》成功拍摄,在陕西省委政法委网站播放,对我院的未检工作进行了有效宣传。

(五)发挥公诉职能,积极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

办案中,我们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依法严厉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行为,确保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着力保护绿水青山。2018年度,共起诉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刑事案件10件26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5件21人,信用卡诈骗案5件5人);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0件13人(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件2人,非法采矿案7件9人,污染环境案1件2人)。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于主动认罪认罚、自愿修复生态的涉罪人员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判处。

二、2019年公诉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公诉部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进展,审查起诉工作质量稳步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更加深入细致,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推进,公诉干警素质不断提高。但是,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公诉案件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诉讼监督的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捕诉合一”改革后队伍的执法理念和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等。2019年我部将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做好如下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注重公诉队伍建设。组织公诉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干警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教育,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落实,打造公正廉洁执法、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诉队伍。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主动适应“捕诉合一”的检察改革新要求,认真贯彻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公诉案件繁简分流的新方法、新举措,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目的,充分发挥办案专业化团队的优势,严厉打击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突出打击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故意伤害等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严肃惩治扰乱公共秩序、黄赌毒及污染环境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并把各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推进政治大局稳定、社会治安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司法理念,提高监督能力,加大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有罪判无罪的监督,对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依法监督纠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四)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宣讲力度,浓厚宣传氛围,深挖细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依法、有力、准确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村霸”、“路霸”、宗族恶势力以及“软暴力”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等相关工作,坚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还群众一片朗朗乾坤。

各位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2019年,我部将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公诉工作好的做法,积极应对刑法、刑诉法贯彻实施中发现的新情况、新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我市公诉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