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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在神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部长 康晓妮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1 17:00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我院侦查监督部在上级院、市委及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基本职能,坚持规范化、精细化办案,狠抓案件质量,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履行审查逮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我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8年我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13件429人,同比分别上升9.33%和10.59%。其中批准逮捕285件360人,批捕率为91%。立足审查逮捕职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打击重点,持续严惩故意杀人、强奸、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诈骗、敲诈勒索、食药安全、破坏环境等犯罪。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迅速介入,从严从快批准逮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我市安全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着力提升逮捕案件质量,严防冤假错案。

2018年我部不批准逮捕28件69人, 同比上升5.71%,不捕率为8.94%,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3件49人,无逮捕必要2件2人,不构成犯罪3件18人。严把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坚持每一件审查逮捕案件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加强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证明工作,依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审查逮捕,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对记者等敏感对象采取逮捕措施前严格请示报告、认真审核把关、加强舆论引导的规定。严格按照审查逮捕证据标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严防出现冤假错案。

坚持案件质量是审查逮捕的生命线,办理每起案件,全面审慎审查案卷材料,排除非法证据,除讯问犯罪嫌疑人外,必要时询问被害人及证人,亲临现场了解案情,已经逐步从简单的审查案卷转变为审查案件,竭力追踪案件事实,确保案件质量。同时,为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我们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办案中,该严则严,对影响较大的和暴力、恐怖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依法快捕;而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轻微犯罪,尤其是未成年犯罪,该宽则宽,慎用逮捕措施。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且无错捕案件,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督促公安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检察监督不是博奕,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8年我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6件11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9件25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监督立案16件22人,纠正漏捕嫌疑人7人。对公安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9件、发检察建议11件,均已及时回复改正。

2018年6月份,我院在人民路派出所挂牌成立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将检察监督延伸至基层,实现检察干警与公安民警及时、近距离监督、交流,打造检警双赢共赢新局面。

我部始终积极履行立案监督法律职责,全面、依法、严格监督。采取多种形式来获取立案监督案件线索,除继续运用从审查逮捕案件发现案件线索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渠道全方位获取立案监督线索,一是加强与本院公诉、控申、监所等部门的联动;二是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每个月通报一次;三是不定期到公安派出所及其他行政执法单位查阅案卷;四是不定期下乡走访,向群众宣讲立案监督知识;五是通过本院微信平台、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立案监督知识。通过以上渠道,确保有罪必究,保护民众权利。并适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的侦查,了解案情,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的收集和固定证据,提高报捕案件的质量,缩短审查逮捕的办案周期,减少和杜绝了违法取证现象的发生。通过审查批准逮捕案件,发现违法、漏捕等问题时,及时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及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做好逮捕案件跟踪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继续调查取证,与公诉部门及时沟通,防止漏捕现象发生,推动侦查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四)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服务大局。

1.持续开展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工作。

2018年我院按照榆林市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继续积极开展工作,多措并举,认真实施。通过走访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沟通渠道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认真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多种方式,对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摸排线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周”活动在广场、社区等地向人民群众宣传了危害民生、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相关知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鼓励群众举报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违法犯罪线索。我院已监督食药局移送食品类案件4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其他3件尚在侦查中;监督环保局移送环境保护类案件1件,现已立案。

为了更好的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我部根据实际情况,与神木市环境保护局、神木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与神木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实施细则》,有针对性地引导公安行政执法人员准确收集、完善证据,保障逮捕案件质量。

2.深入开展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部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假记者、新闻敲诈等犯罪案件,及时掌握相关工作和具体案情,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组织业务骨干,快速核查,依法审查逮捕,及时向政法委和上级院报备,扎实开展了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2018年我院已依法办理假记者、新闻敲诈等犯罪案件7件11人,涉案金额高达280余万元。

2018年,我部干警在任务重,压力大地情况下圆满地完成了侦监工作各项任务,侦查监督工作在榆林市侦监业务考评中名列第一。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侦监干警革命化、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新修宪法、刑事诉讼法,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积极适应捕诉合一,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新时代检察人。

(二)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找准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科学谋划,精准发力,集中力量强化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工作,形成高压态势,为“三大攻坚战”顺利开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三)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目前,我院已在神木市滨河新区选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后续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筹建中,力争在2019年将基地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积极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的法律责任。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主动与监察委座谈、沟通,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监察委邀请,及时指派检察官介入案件审核,对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提出意见,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