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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9日在神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8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部长 杨奇勇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11 16:26

一、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我部工作主要分为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两部分,在2017年榆林市12个市、县、区对口考核中控告申诉工作取得第二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第四名。

(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部深化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维护我市和谐稳定。

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线索27件,其中来访24件,来信3件。受理的线索中涉及职务犯罪的12件,涉及不服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5件,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决定的7件,不服已生效刑事裁定的3件。27件案件线索全部按程序分流。全年接待来访群众240件次,办理上级院交办、转办申诉案件2件。奖励举报人5人,发放奖励金2500元。开展司法救助2案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部坚持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配合并重,加强安全防范检察,严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关,注重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护。严格按照高检院要求进行规范化检察室建设,在2017年我部驻监狱检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均被高检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全年,我部对神木市看守所、榆林市监狱出入所(监)3700余人次进行了检察,参加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28次,对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被监督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1份,发出检察建议2份。全年共办理服刑人员申诉案件1件,罪犯再犯罪一审公诉案件1件,榆林监狱减刑提请中审查案件390件,减刑提请审查开庭案件8件,法院裁定审查案件210件,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件,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件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件。根据高检院指示精神积极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非法证据排除检察工作、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检察工作,统计了近3年刑事判决涉财案件并就存在问题向法院、监狱发出了检察建议,开展非法证据排除检察25人,其中8人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院汇报久押不决案件,发现超期羁押的立即向办案单位提出纠正。大力开展了社区矫正检察活动,深入4个办事处16个社区对3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活动进行了检察。

2017年,我部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宣传调研工作,全年共撰写检察信息12篇、调研文章6篇、宣传稿件10篇,其中被上级院转发经验材料1篇。

过去的一年,我部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加强了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将是夯基立柱、意义非凡的一年,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强化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为目标,积极履行法律职能,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接待群众来访,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真心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综合运用法律手段,把群众来访化解在基层。

(二)坚持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配合并重。在监督中摆正位置,在依法监督的前提下灵活、机动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对于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纠正,坚持按原则办事。

(三)尊重保障人权。认真办理刑事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的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继续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监管场所劳动、生活、卫生方面的监督,切实维护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探索、开展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是一项新的业务,高检院有专门的指导意见,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还没有统一的工作方法,这要求我们既要根据实际开展工作,又要从实际出发为完善理论指导提供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