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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9日在神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8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折小军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11 16:13

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民一庭累计收案1136件(含旧存案件41件),结案1080件,未结案件56件,结案率95.07%。在所审结的案件中,适用普通程序130件,适用简易程序93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6.1%,陪审案件130件,陪审率100%;判决案件325件,调解案件232件,撤诉案件512件,调撤率为68.9%,特别程序案件11件,当庭宣判92件,当庭宣判率28.3%,人均结案数216件,完成庭审直播7件。截止2018年1月1日,判决案件中上诉案件累计72件,服判息诉率77.8%,2017年二审结案100件,其中维持45件,改判17件,发回12件,二审发改率29%。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

(一)恨抓办案质效,促进公正司法。在2018年的审判工作中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的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认真完成院内的各项审判任务,还要强化办案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严格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使全庭的审判工作质量上一个新的台阶。

加强审限意识,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要求各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审限制度,缩短案件平均审限,均衡结案比例。在案件分配方面积极推进繁简分流,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精审,多方面优化司法资源,促进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政治学习,熟悉业务动态,提升掌握并吸收国内外新型法制理念的能力;二是要增强洞察当事人心理活动、驾驭庭审、查明案情、明辨是非的能力;三是要增强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及时裁判、定纷止争的意识,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四是增强文明司法、安全司法,预防矛盾激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法官职责依法履行。对审判工作人员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加强警示教育,以正面典型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鉴身镜”,提醒干警时刻保持洁身自好,以捍卫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及职业的荣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民事审判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民一庭全体人员在2018年的审判工作中,一定戒骄戒躁,找准不足和差距,努力改进不足,缩小差距,促进今后的工作顺利开展,积极为神木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