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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19 10:23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和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提高各级扶贫干部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培养一支懂扶贫、善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现就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扶贫思想作为扶贫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内容,组织干部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干部担当作为等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思想方法、实践要求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信心,明确方向。

(二)学习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提高政策业务水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取得的重大进展,准确把握脱贫攻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贫困分布、贫困结构、攻坚重点等发生的重要变化,准确把握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基本原则、政策举措、重点工作等,准确把握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基础建设、安全住房、财政金融支持、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三)学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重点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问题”, 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干部学习掌握对象识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书记)、脱贫成效等“六个精准”,学习掌握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社会保障兜底等几个一批,学习掌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法、扶贫工作新知识新技能、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开展群众工作的具体方法,增强扶贫干部执行能力,不断提高帮扶效果。

(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教育,锻造作风过硬的扶贫队伍。强化党的宗旨和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扶真贫、真扶贫,让贫困群众在脱贫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强化反“四风”教育,引导干部坚决克服和自觉抵制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开展扶贫领域正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干部见贤思齐、筑牢思想防线。针对扶贫任务重、干部压力大的实际,注意开展心理调试方面的培训。

二、方法措施

坚持服务脱贫攻坚全局,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立足扶贫干部不同岗位职责,设置不同培训内容,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分级组织实施,实现扶贫干部全员培训、精准培训。

(一)党政领导干部。围绕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等,2019年年底前完成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的教育培训。其中,脱贫任务重的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56个贫困县党政正职由省委组织部选调参加中央组织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举办的专题培训;其他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负责培训,脱贫任务重的市县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每年参加一次专题培训;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党政正职、班子成员分别由市、县组织部门、扶贫部门在2019年年底前组织完成轮训。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不少于200名基层扶贫干部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党政正职到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示范培训。

(二)部门行业干部。围绕更好履行行业扶贫职责、运用行业资源推进脱贫攻坚等,加强对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其他部门扶贫干部的教育培训。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定期安排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专题培训。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市县组织部门、扶贫部门要加强对本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业务科股长的培训。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其他部门要在2019年年底前把本部门本系统承担扶贫工作的干部培训一遍。

(三)扶贫系统干部。围绕当好党委和政府参谋助手、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落实专项扶贫任务等,加强对全省扶贫系统干部培训。省扶贫办每年安排本单位干部、各市扶贫办(局)班子成员、各县扶贫办(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对班子成员重点提升当好参谋助手,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的能力;对业务骨干重点做好动态调整、脱贫退出、大数据平台、考核评估、项目资金管理、扶贫扶志等专项培训。市级扶贫部门组织对本部门其余干部、县扶贫部门班子成员的轮训。县级扶贫部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乡镇扶贫专干、村级扶贫信息员的培训。

(四)帮扶干部。围绕掌握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运用精准帮扶方式方法、提高帮扶工作水平等,认真组织干部参加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举办的各类示范培训。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对省级单位挂职扶贫副县长、省级帮扶单位负责同志和主管处室负责人开展轮训,省发改委对苏陕扶贫协作挂职干部开展轮训,省级帮扶单位对本单位结对帮扶干部进行轮训。省委高教工委对参与扶贫的有关高等院校业务负责人开展轮训,省国资委对参与扶贫的国有企业业务负责人开展轮训,省卫计委对参与扶贫的有关医疗机构业务负责人开展轮训,省民政厅对参与扶贫的社会组织业务负责人开展轮训,省工商联、省工商局对参与扶贫的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务负责人进行轮训,省妇联、团省委、省总工会负责对本系统参与扶贫的群团组织业务负责人进行轮训。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市县党委组织部门、扶贫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2019年年底前把各类帮扶干部培训一遍。

(五)贫困村干部。围绕提高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落实脱贫政策举措、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等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对贫困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包村干部等的教育培训。2019年年底前轮训一遍。省、市组织部门、扶贫部门组织开展贫困地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委组织部门、扶贫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第一书记轮训,统筹抓好贫困村“两委”成员、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包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致富带头人、实用人才等教育培训。

三、组织领导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培训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全局总体部署,作为考核重要内容,统筹组织实施。各级组织、扶贫部门负责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组织力量开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培训教材。各级“八办两组”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其他部门要紧扣脱贫攻坚职责,科学设置培训内容,编写培训教材,精心组织培训,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扶贫干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确保经费安排适应扶贫干部培训需要。

(二)统筹调动各类资源。各级组织部门要统筹调动发挥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校基地、干部网络学院要坚持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纳入教学布局,加大对贫困地区干部和基层师资培训力度,畅通优质师资共享渠道,定期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各培训机构要发挥资源优势,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服务扶贫干部教育培训。要按照苏陕扶贫对口协作的有关安排,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区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的培训。

(三)创新培训方式方法。进一步丰富培训形式,多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体验教学等实战培训方式,培育一批现场教学点,注重邀请脱贫攻坚工作一线干部授课,让扶贫干部在战斗中学会战斗。特别要利用梁家河干部教育基地组织培训,让参训干部现场感悟习近平总书记梁家河七年知青岁月,激发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动力。注重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贫困地区干部到发达地区和已经脱贫地区学习培训。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系统作用,制定培训方案,开发培训课程,组织开展远程教育。各级各部门都要灵活运用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开展网上培训,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尽量减轻一线帮扶人员负担,做到培训、帮扶工作两不误。

(四)注重培训实效。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紧扣脱贫攻坚中心任务和贫困地区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专题和课程,防止为培训而培训。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培训规模、学制、方式、师资等,不搞“大呼隆”“一刀切”。抓好培训质量管理,注重质量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统筹、科学安排,避免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频繁参训。每名扶贫干部参加培训原则上一年内不超过2次,省内培训每次原则上不超过5天。要建立长效机制,在脱贫攻坚期内摘帽的贫困县,要结合实际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五)坚持从严管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借培训名义搞不正之风。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教育学员把学习培训和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加强考核评估,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注重结果运用,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适时组织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