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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民政局 神木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救灾资金的通知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4 16:09

各镇(办)人民政府:

根据2017年度你们上报灾情等相关资料,经研究,现将市级65万元冬春救灾补助资金下拨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因自然灾害造成受灾困难群众寒冬和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二、各镇(办)对救灾补助资金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优先考虑受灾的倒房重建户、散居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救助资金全部用于受灾困难群众,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优亲厚友,不得挪用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各镇(办)要在接到县级下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务必一次性将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资金发放形式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发放。要及时将发放文件反馈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建立好镇(办)、村档案,同时向市民政局上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台账》。

附件:救灾补助资金分配表

神木市民政局 神木市财政局

2018年1月9日          


救灾补助资金分配表

镇办

资金(万元)

备 注

大保当镇

2

大柳塔镇

2

店塔镇

2

尔林兔镇

2

高家堡镇

3

贺家川镇

6

花石崖镇

5

解家堡

2

锦界镇

2

栏杆堡镇

3

麻家塔

2

马镇镇

7

乔岔滩

3

沙峁镇

5

神木镇

4

孙家岔镇

2

太和寨

2

万镇镇

5

西沟

2

永兴

2

中鸡镇

2

合计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