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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8年度督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0 11:17

各镇(办)卫生院,市疾控中心、市服务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客观、真实地反应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升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加强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项目服务均等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根据《关于集中整改全力推进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的紧急通知》(榆政卫计函﹝2018﹞87号)文件精神,我市进行全面整改,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7日起,卫生计生局组织专家技术指导组对全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情况与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现就督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各镇(办)卫生院。

二、督导内容

(一)对本镇(办)在上级考核(督导),及本级自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管理、项目宣传、分工协作、绩效考核、人员培训、督导检查等。

(三)资金管理。包括补助资金合规情况,内部职工和村医补助绩效考核情况,村医明白卡使用情况等。

(四)技术服务。14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执行情况。

(五)实施效果。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的服务效果;日常工作和报表上报等综合情况。

三、督导方法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座谈、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

督导结束后,督导组将与各镇(办)卫生院座谈反馈,要求各镇(办)卫生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公卫专干参加。

四、组织领导

由市卫生计生局抽调相关专家技术组人员组成,督导安排及人员组成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导神木镇卫生院、西沟卫生所、栏杆堡卫生院、马镇卫生院、贺川卫生院、太和寨卫生院、锦界卫生院、大保当卫生院、孙家岔卫生院、大柳塔卫生院。

组 长:刘小军

成 员:赵 鑫 折小丽 周 慧

第二组:负责督导解家堡卫生院、沙峁卫生院、花石崖卫生院、万镇卫生院、高家堡卫生院、乔岔滩卫生院、中鸡卫生院、尔林兔卫生院、麻家塔卫生院、永兴卫生院、店塔卫生院。

组 长:牛明明

成 员:刘怀林 刘 茜 郝惠敏

七、注意事项

1.督导结束后,各负其责,将各镇(办)卫生院督导结果汇总后报市卫生计生局公卫科赵鑫处。

2.督导过程中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注意交通安全。

神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