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神木交大医院申请,卫生计生局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报请神木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将神木交 大医院确定为神木市新农合(全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从 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销规定
神木交大医院按神木市内二级医院(县级医院)报销规定执行。
二、床位设置
神木交大医院设置新农合(全民医保)床位100张,医保政 策按神木市全民医保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三、五项指标
次均住院费用不超过3500元,平均住院天数不超9天,住 院药品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不超 48%,住院自费药品费用占总费用 比例不超5%,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不低于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