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神木市文化馆、神木市晋剧团、神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神木市相关演出团体: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惠民演出工作,根据《陕西省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试行方案》(陕财办教﹝2012﹞205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指导意见》(陕财办教﹝2014﹞215号)、榆林市财政局、榆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文发﹝2015﹞72号)精神,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际,特制定此活动实施方案,请各镇(办)、相关演出团体遵照实施,切实做好文化惠民工作。
一、演出时间
2018年9月--12月
二、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神木市文体广电局
承办单位:神木市各镇(办)
协办单位:神木市文化馆、神木市晋剧团、神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演出单位:神木市晋剧团、神木市文化馆、神木市惠民演出所选拔出的演出团体(见附件3)
三、有关要求
(一)各镇办根据《演出场次安排表》(附件1)自行与神木市晋剧团、神木市文化馆、神木市惠民演出所选拔出的演出团体(见附件3)联系,确定演出时间和地点,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的所有演出任务。
(二)每个镇(办)在演出场次总量中安排神木市剧团演出1场,每场演出补助交通、食宿、演出劳务费10000元。神木市惠民演出所选拔出的演出团体总共演出93场,每场演出补助交通、食宿、演出劳务费5000元。文化馆共演出10场,每场演出补助交通、食宿、演出劳务费10000元。
(三)文广局根据《演出场次安排表》(附件1)将经费预算到各演出团体。各演出团体需提供演出合同、《演出情况统计表》(附件2)办理相关费用(联系人:张引平13891293398).由文广局根据演出合同和《演出情况统计表》将经费支付给各演出团体。
(四)每场演出时间为90-120分钟,舞台演员不少于12人。各镇(办)安排每场演出前需报神木市文体广电局备案(联系人:张引平13891283398)。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文化馆需做好现场督查和指导工作,若有低俗、媚俗、庸俗和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目,取消其演出资格,情节严重者吊销其演出许可证。
(五)各演出团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并购买相关保险,演出人员和车辆安全由演出团体自行负责。各镇(办)负责本辖区演出安全和演出期间群众的组织。最终解释权归神木市文体广电局所有。
神木市文体广电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