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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神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神教体发〔2021〕51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09 16:24

中小学,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神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市教育和体育体卫艺科。

 

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6日      


神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榆林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整体构建基于新教育实验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的指导意见》《普通中小学德育常规要求(修订)》等政策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省教育厅《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神木市实际,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五育并举”,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需要,注重实践性与实效性,以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为主导,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

、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打造科学化、专业化、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师资队伍,构建家校协同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不断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2021年起,全市规模以上学校均建成学生发展中心, 全市所有中小学应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到2023年,所有中小学均建成心理辅导室,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专职教师的比例达到50%;到2025年,所有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均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心理健康师。

、重点任务

一) 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要求建设心理辅导室。心理辅导室应在本校心理健康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建设,可选择亲切、生动、贴近学生心理、易于学生接受的名称,按文件要求保证软硬件设施的配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拓展功能区域,实施心理健康测评、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等职能。

二) 加强学生发展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重点包括学业指导、升学指导、生涯指导、生活指导、健康促进、思想指导和心理辅导等。通过发展指导,帮助学生发现并发展自己的特长,培养学习兴趣,强化自我发展意识,树立远大理想, 实现人生价值。乡镇以上学校均建成学生发展中心。

三) 打造专业化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性,注重提升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确保心理健康教师具备心理辅导心理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2021年起,新聘用的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原则上应持有心理健康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中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须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背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2021年起,各中小学校要统筹公用经费,将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专兼职教师每年分别接受至少30个和12个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探索组建县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团队,定期开展校际观摩指导活动,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工作差距。持续举办班主任技能大赛,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比赛内容,引领和促进班主任专业成长。

四) 构建家校协同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学校要充分利 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校活动及家校网络互动平台等渠 道,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孩子心理发展的特点、 规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家校合作共同解决孩子发展过 程中的心理问题。引导家长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加 强亲子沟通,自觉构建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落实家长课 程标准,2021年起,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家 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专题讲座,定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相 关资料,鼓励和引导家长学习。

(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 44号)要求,省上今年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榆林市同步开展市级创建活动,各学校要对照省教育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结合实际,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指导,积极培树典型,切实提高创建效果。并对标对表,以创带建,示范带动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实施途径

一) 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国家课程中心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内容,统筹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借助下载、摄制适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视频素材,逐步构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库,确保每班每两周至少完成1个课时的教学 任务。心理健康教育课要以活动为主,杜绝学科化倾向,要注重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

二) 注重学科心理健康教育渗透。中小学全体教师都应 自觉地在学科教学中遵循心理发展基本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 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在常 规教学中有意识地运用心理学相关理论、方法和技术,将学科 知识的传播与心理品质的培养有机结合,实现学科教学和心理 健康教育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班主任要在班会课和班级日常 管理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在学生教育中运用心理学知识, 能够主持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团 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 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三) 开展规范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各中小学要建立和 完善包含学生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心理状况、测评结果、辅导记录等为内容的心理健康档案,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 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应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地利用个体心理辅导与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干预手段,减少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生。2021年起,各中小学要“一校一案”建立学生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学校要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 程,心理健康教师要树立危机干预意识,及时发现危机事件, 快速启动心理危机紧急预案,并及时告知学生班主任、家长及 相关负责人,预防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发生。学校心理辅导 室应与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对个别 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能够识 别并及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转介过程记录详实,并建 立跟踪反馈制度。

四)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各中小学要积极申报 各级规划课题,提升研究层次,并尽快形成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 果。重点加强“心理危机预防机制”的研究,严格落实“五早”, 即“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力争将学生 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危机即契机、问题即课题,鼓 励教师对学困生、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一人一案”研究,培养教师的问题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开展系列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各中小学要通过报告、论坛、讲座、广播影视、宣传栏、自媒体等 形式,在广大学生中普及基本的心理健康常识和伦理道德知识, 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成熟的心理观念,不断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阳光心 灵”心理健康大展演活动,各中小学要精心组织, 涌跃参加。

、实施步骤

一) 启动实施阶段(2021年3月一2021年8月)。各学校制定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工作细则, 建立完善心理咨询室、学生发展中心,选聘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相关活动。

二) 发展完善阶段(2021年9月一2024年12月)。心理 咨询室、学生发展中心建设达标,专兼职教师配备达标,各项 工作任务达标,广大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普遍提升。

三) 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一2025年12月)。总结 工作经验,完善体制机制,培树先进典型,推广典型案例,建 立长效机制。

、实施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建立学校、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和管理组织机构,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 组织领导。各学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制定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学校与社区的心理健康服务合作机制,提升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 落实经费保障。各中小学要统筹公用经费资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开支,着重保证心理辅导室、学生发展中心的建设、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费用, 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三) 保障教师待遇。各学校要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职务评聘办法,制订完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 落实好心理健康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列入德育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评选系列,心理健康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四)完善监督管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校给予通报、督促整改和复查对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较好的学校在评优模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市上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督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