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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通知

神脱贫办发〔2018〕13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29 14:40

各镇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石峁遗址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农村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脱贫攻坚指挥部3月22日会议要求,现就做好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各镇办要迅速召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包村干部、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开展政策培训,做好培训记录,留存影像。此项工作4月5日前完成。

二、全面开展帮扶工作。“四支队伍”要联合镇办,对照贫困村“七有”退出标准,共同制定贫困村2018年的帮扶计划,对标落实帮扶项目,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对本村贫困户进行收入测算,及时更新帮扶纪实。各帮扶责任人要联合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对象,共同制定贫困户2018年的帮扶计划,做好政策宣传,协调落实相关帮扶措施。各镇办要主动对接帮扶企业,协调落实企业帮扶项目。各帮扶企业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责成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帮扶工作。此项工作于3月底前完成。

三、落实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根据神木市扶贫办《关于下达神木市2018年财政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神扶办发〔2018〕7号),各镇办要迅速组织开展扶贫项目方案审查,审查后对本村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公示公告。此项工作4月5日前完成,4月20日前全面开工。

四、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督查指导。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包村干部、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迅速到位,全面开展帮扶工作。对于在册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原则上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对于已脱贫户的帮扶责任人,原则上每季度走访不少于1次;对于标注不享受政策对象,不再填写《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和《贫困户精准帮扶纪实资料簿》,不再享受针对贫困户出台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政策,但帮扶责任人要继续关注,防止返贫。3月底,市脱贫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办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神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