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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神木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的通知

神扶办发〔2017〕49号
来源:神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4 09:57

各镇(办)人民政府,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55号)、《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82号)文件精神,对已列入计划但一个月内仍不能按时开工的项目,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整,在项目库内选择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优先扶持。对已开工建设但不能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将结余资金调整用于新的建设项目。对下一年度确需实施的项目,在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到当年进行实施的规定,现将栏杆堡等镇(办)17个项目中未实施、未完工、完工有结余的项目资金470.343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09.6586万元、本级资金260.685万元)收回调整使用。

专此通知

附件:神木市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调整表

神木市扶贫办 神木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6日

神木市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调整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