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办)人民政府:
为了加快脱贫攻坚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17〕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精准扶贫、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及直接使用的范围和扶持标准、额度,现就市本级扶贫资金240万元(含收回的以前年度扶贫互助资金4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接文后,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陕西省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附件:神木市2017年本级财政扶贫互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神木市扶贫办 神木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