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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水务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01 10:25

领域

公开标准

 

公共资源交易(水务局)

决策公开

1.决策前预公开(建设单位书面审批申请)

2.决策时会议公开(审批事项相关工作会议纪要或简报)

3.决策后政策公开(公开事项实施方案文件、法律、法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开结果)

4.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解读、《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解读)

执行公开

1.执行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成立专项任务小组;邀请多部门协同合作。)

2.监督检查,主管部门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公开监督电话、信箱、通信地址、网络平台;随机回访等

3.取得成效,组织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核查,是否与审批事项符合总结经验

管理公开

1组织专家技术审查

2、技术审查及现场勘查

服务公开

1对申请人提交的报批资料复合

2.接待咨询、政策解释、收集意见;公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结果公开

1.   复核合格的,办理批复文件,送达申请人

2.  公布审批事项年终工作总结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