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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31 16:36

领域

公开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

 

决策公开

1.决策前预公开(公开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2.决策时会议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府会议或局务会相关工作会议纪要)。

3.决策后政策公开(《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神木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4.政策解读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

执行公开

1.执行措施,成立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抓机制。

2.监督检查,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年终综合考核机制;

3.取得成效,实现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管理公开

1.制定神木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落实危房鉴定工作责任;建立完善领导包抓机制;制定危房改造工作督查、暗访办法等。

2.规范危房改造申请、审批程序;规范档案管理程序;规范工作措施;规范资金管理程序等。

 

服务公开

1.通过发放《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等宣传方式,使危改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2.接待危改相关咨询、政策解释、收集意见、公开群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结果公开

1. 公开制定神木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2.公布农村危房改造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3.公开年终综合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