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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神木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

神扶办发〔2020〕18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17 10:32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神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农业农村局等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收回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报告。经神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0年8月21日会议研究同意,将农业产业项目等六个项目中1236.6万元项目资金收缴。收缴资金重新安排用于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详见附表。接文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关于扶贫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陕扶办发〔2019〕10号)、《神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神政发〔2017〕31号)、《神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神政发〔2020〕1号)和《神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实施细则》《神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补充说明》(神政办发〔2020〕63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神木市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收缴表、项目计划表.xls

神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神木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