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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环保局“五举措”守护碧水蓝天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25 09:25

4月3日,笔者从神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环保局在治理污染、环境监管、环境执法、农村生态、区域环境等五方面加大措施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守护神木的碧水蓝天。

  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围绕完成减排硬约束,紧盯“年度指标、重点项目和检测体系”三条红线,坚持“向结构减排要空间、向工程减排要潜力、向管理减排要效益”的总要求,采取强硬措施关闭取缔违规建设的小兰炭企业,关停不达标的小火电机组;建成投运柠条塔、燕家塔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锦界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和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引导企业完善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较2014年分别削减1.2%、8%、1%、和1%,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控制在98%以上等目标,确保“建得起、用得上、发挥好、算上账”。

  严格审批,强化服务,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继续把好项目管理三道关,一是把好环评审批准入关,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环境准入管理,对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要从严把关;对总量指标不落实和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督促有条件的建设项目,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先进技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二是把好项目审批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程序,加大环评公众参与力度。三是把好项目验收关。对县上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建成环保设施的企业一律不得投产;对久试不验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没有完成整改的不得复产;对市级以上审批的兰炭化工等已投产企业督促其完善环保设施。

  重拳出击,全面覆盖,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该局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新环保法,把我县环境执法监管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一是严格环境执法,增强执法威慑力。继续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二是继续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兰炭及涉兰等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执法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加大环境执法督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大案要案,全面公开环境违法案件信息。三是严格风险防范,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不发生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推进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紧紧围绕“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四大目标,着力开展“以奖促治、以创促治、以减促治”三大整治活动,稳步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开展一次农村环境面貌大整治,完成省上下达的5个镇办,35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强化“以减促治”,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4户,促进污染减排。大力推进“以创促治”,把生态创建与新农村建设、重点镇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把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与推进污染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力争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县城验收。一是抓好水污染防治,以饮水安全为重点,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窟野河、秃尾河流域综合整治,力争两条河流水质分别达到IV类、III类标准。二是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按照抓重点、分层次、整体推进的思路,加大小火电、燃煤锅炉、建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淘汰报废“黄标车”、超期服役车辆,减少大气污染,县城规划区空气质量优于二级天数保持在300天以上。三是继续抓好城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