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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神木:抓基础 显特色 深化创模工作

来源:方圆法治网 发布时间:2015-09-25 09:32

  创建模范机关是榆林市神木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特色载体,是响应县委二次创业、转型发展的有力举措。今年以来,神木县人民检察院在已经挂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工作实际,突出检察特色,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创模成果。
   
    强化组织领导,巩固创模工作基础。一是通过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明确创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创建热情,增强创建意识,使全体干警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深化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中。二是适时召开创模推进会,进行总结交流,对于那些好的、接地气的经验和方式方法进行广泛推广,并形成长效机制;对于那些敢于创新,敢于超越,创出特色,赢得良好口碑的部门和干警,给于表彰奖励;对于那些表现落后的部门和干警,鼓励他们要勇于创新,吸取经验教训,立说立行,迎头赶上。三是加强宣传,充分运用已开通的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创模专栏,实时报道创模新动态的同时,积极了解民众诉求、答疑解惑、征集意见、吸纳建议;及时向县创模办、市人民检察院及神木报、神木新闻网、神木论坛等新闻媒体报送我院创模新动态,加强创模宣传力度。

    结合检察实际,彰显创模工作特色。创建模范机关不是一个口号,也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只有融入具体工作中才有意义,有活力。一要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认真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窗口、文明岗位创建活动,对来客来访人员做到文明接待、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实行首问责任制。二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创模工作始终,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通过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把创模工作融入到检察业务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创模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深入开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规范化建设,改善工作措施,优化工作环境,健全完善“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案件管理流程,把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理念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之中,不断提高机关业务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力度打击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典型案件,为神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发展保驾护航,实现抓业务就是抓创模的有机统一。

   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创模工作开展。队伍是机关的灵魂,有一支好的队伍才有可能创建出一个模范的机关。神木县人民检察院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内外两个监督:对内,纪检督查组对机关管理和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死角,适时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上班迟到早退、网购等“庸、懒、散、奢、浮”等机关病;院党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措施,着力建设一支高效、务实的队伍。对外,全面推行检务公开,通过检务公开电子屏及时地公开案件办理进度及工作最新动态;通过案件统一管理、查询系统,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限,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接受人大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建立模范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