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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公安局实现治安管控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来源:神木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3-20 09:23

  神木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神木”这一目标,主动转变理念,不断创新机制,有效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实现了治安管控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创新严打整治机制。推行合成作战机制,始终咬住“命案必破”、“黑恶必除”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刑侦、视侦、网侦、图侦“四位一体”同步上案、合成作战工作机制,提升打击效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入室盗窃、街面“两抢”、盗窃车内财物等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推行联合排查机制,联合工商、文化、食药、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藏匿其中的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推行四色预警机制,出台了《四色分级预警办法》,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了社会治安“红、橙、黄、绿”四色分级预警机制,以半个月为一个周期客观反映辖区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落实打防管控措施,收到良好的效果。

 

  创新跟踪回访机制。建立110报警回访机制,每天安排接处警人员对报警电话进行回访,了解报警人对接处警的满意度,征求报警人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凡是回访中报警人不满意的,即由110指挥中心民警与处警单位联动进行再次回访,并边访边改,努力赢得报警人的满意;建立刑事案件办案跟踪机制,针对办案中存在的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破、破案不追赃等问题,开展纠正“立案不实”专项治理活动,建立了不予立案回复、未破案件回访制度;建立矛盾纠纷跟踪调处机制,坚持局领导轮流接访和矛盾纠纷责任包抓、回访工作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或不稳定因素,及时跟踪调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创新社区警务机制。做强社区警务工作队伍,针对社区民警“下不去、留不住、干不好”的问题,出台了《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意见》,对社区民警实行单独的考评激励机制,极大地提高了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明晰社区民警工作职责,出台了《社区警务工作规范》,探索建立民警兼职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制度,使社区民警融入社区,要求社区民警以创平安社区、创群众满意为目标,严格落实管理实有人口、开展安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职责,确保社区民警真正沉在社区;实行社区警民联防,动员组织群众参加治安防范,印发《居民自防指南》等形式,加强治安防范宣传,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

 

  创新行政管理机制。拓宽警民沟通渠道,通过公安门户网站、政务微博,以及神木电视台扎实开展舆论引导、便民服务、信息发布等工作;推行便民利民服务,在全区户籍、车管、出入境等窗口推行了“朝九晚五”工作制,实行“一站式”服务,户政部门开辟了在校生办理二代证“绿色通道”,交警部门开通和微博、微信,公布了咨询热线和监督电话,出入境窗口大力加强 “文明窗口”建设,启动了“三表合一”。交管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隐蔽执法”问题,公布了全县国省道路、城乡主干道路测速点。

 

  创新监督评价机制。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评价,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征求意见函,召开部分代表、委员座谈会,广泛收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评议,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实行警风警纪监督员监督评价,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邀请他们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进行视察评议和随机抽查暗访,不定期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并向警风警纪监督员逐条反馈整改情况;实行具体办事群众监督评价,除了对110报警人、各类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外,特别注重发挥行政审批相对人等工作对象的监督评价作用,在一些服务窗口安装评价器,请每位办事群众对服务工作做出评价,真心诚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