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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GPPS22050543W0
来信时间:
2022-05-0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门头广告牌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本人于今年3月份在体育中心北侧新租商铺,装修期将近一个月、试营业一个月,有自称市政所的工作人员前来告知我们门头广告牌不符合规定,要求按规定整改。关于商铺门头广告牌一事,有几点疑问,望解答: 1、门头广告牌有统一规定并不能更换样式一事应当由谁告知租户?是否有成文规定?作为租户的我们应当通过何种渠道去了解?整个审批流程是否有纸质资料发放到商户手中? 2、市政所相关片区负责人应当在什么时间负责摸底商户基本信息?漏摸错摸应当如何处理? 3、我在装修期与试营业期间并无工作人员上门宣传或阻拦,是否存在失职?如存在,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5-10
回复单位:
住建局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你的来信,经与神木市城市执法管理局联系,街面商铺门店需符合规定标准,具体请联系神木市城市执法管理局,电话0912-801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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