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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5-24 10:47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3月6日至4月2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神木市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意识,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市委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办理组、组织人事工作整改组、督查督办组四个工作组,负责巡视整改材料简报、联络协调、整改督查等工作,确保工作有人管,进度有人抓。市委主要领导先后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全市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等会议,对整改工作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战,认真履行党委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工作落实。根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相关任务。市级领导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有关制度文件作为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集体学习中的重点,夯实巡视整改工作基础。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拟定整改措施,报榆林市相关部门初审,省委相关部门终审后,形成了《中共神木市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23年8月,市委召开了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三巡视组巡视神木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了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解读了《整改方案》,全面启动了整改工作。2023年10月,市委常委班子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梳理了个人具体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推进巡视整改。为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二届三次市委全会等重要会议上,多次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全市各镇街、各部门在思想上再重视、举措上再加强、行动上再提速,严格按照省委、榆林市委和市委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在季度综合督查中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推进。目前,学习传达、方案制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各项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加大整改力度,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理论武装不够扎实。

一是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市级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抓好学习提升、研讨交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2023年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6次、研讨交流发言13次,中心组成员领学、发言全覆盖,且发言次数均达到3次以上。二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印发《2023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指导规范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等为重点,按月向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放学习资料。发挥市委理论宣讲团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宣讲活动,制作播发“党的二十大精神”“乡言乡语传党音”等宣讲视频70部,开展“理论月月讲”112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全覆盖。三是根据中央、省委、榆林市委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科学制定了《神木市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预警提醒、效果评估等制度,建立讲学、述学、考学机制,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提升明显。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最新形势政策,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来神木大讲堂授课,现已举办5期,受训领导干部达1100余人。2023年以来,深入开展“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举办神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班等班次,培训学员1192人次。

(2)重安排轻落实。

一是将《中共榆林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奋力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等落实情况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重点督查任务之一,列入季度督查清单,常态化推动落实,切实传导压力。二是印发了《2023年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列为监督重点,市纪委监委成立4个督查组开展了专项督查,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情况、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乡村振兴领域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3)落地见效不到位。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坚决,解决采空沉陷和煤层自燃灾害问题不够有力。兰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不力。

一是市委常委班子、市政府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上加强了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制定了2024年党校培训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新任科级领导、新录用公务员等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开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读》《“两山理论”解读》《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等系列课程,充分利用生态保护建设协会治沙造林基地等优质资源开展现场教学,不断增强神木市领导干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组织开展相关培训8次,培训578人。二是制定《神木市采煤沉陷区和煤层火烧区综治项目后续应急排险治理工作管理办法》,对采煤沉陷区和煤层火烧区综治项目后续应急排险治理工作项目审批、预算审查、招投标管理等各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我市24个矿区生态修复综治项目,1个项目因上级政策原因调整退出,剩余23个项目主体剥离退出、应急排险治理工程招投标均已完成,其中,3个项目已验收销号,9个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复垦绿化,剩余11个项目已全部开工,正在加快推进治理。三是我市兰炭及涉兰企业的73个兰炭项目中,20个兰炭项目榆林市发改委已完成节能诊断认定,24个兰炭项目已取得省市能效评价批复。剩余29个兰炭项目中,未开工项目9个,暂不需要节能审批;开工、建成项目20个,其中,7个技改项目整合至百万吨以上且已取得省发改委节能审查意见,1个项目拟拆除,8个项目已整合至百万吨以上,节能评估报告已上报省发改委,正在办理节能审查手续;4个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已编制完成,待榆林市发改委转报省发改委审批。四是涉及违法图斑的项目,除1个以疑难案件上报整改外,其余均全部整改到位,植被恢复全部完成。按照《神木市森林督查工作方案》,持续加大森林督查力度。全面优化审批程序,主动靠前服务项目,合规用林、依法审批新常态正在形成。

2.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4)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进展缓慢,高质量项目支撑转型发展不够有力。

一是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起草工作,确立煤化工产业高端多元低碳发展作为神木经济社会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地位,守住以水定产、减碳降耗、空气达标三条底线,改造升级传统煤化工产业,做优现代煤化工产业,构建煤基特种燃料、煤基可降解材料及高端化工品、煤炭分级分值利用、氯碱化工产业链,引进新建零碳半导体产业联合体、悬挂式空中轨道列车总部制造基地及示范试验线、旭华电缆制造厂、高端煤机制造等项目。二是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推动龙成1000万吨煤炭分质分级综合利用项目落地,聚酰亚胺园中园、信发循环经济、北元募投、龙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金泰氯碱60万吨高性能树脂项目具备投产条件。三是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思路,2023年策划项目235个,涵盖特色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等10条重点产业链。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举办了高端装备制造、高端能化自主招商推介会,组团参加煤博会、全球秦商大会等活动,2023年共签约项目62个,引资额达890.9亿元。

(5)科技投入不足,创新发展动力不强。2020和2021年全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低于全省水平。科教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有所下降。

一是进一步加大在科教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科教经费投入和占比只增不减,并长期保持。2023年,科教支出预算占比提升至18.2%。二是设立了神木市科技创新(秦创原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制定出台了《神木市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若干措施》,着眼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加速形成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大力打造离岸经济转型发展“新高地”,先后启动运行神木市创业创新孵化器、神木(西安)科技创新中心,均成功晋升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2021年、2022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瞪羚企业、省级星创天地和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研发团队进行奖补,兑现奖补资金1100万元。三是鼓励引导相关企业积极开展研发项目立项、专利申请等业务。2023年,新认定省级瞪羚企业1家、市级瞪羚企业1家、高企60家,入库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147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6.44亿元、增长270%,全市规上企业完成研发投入9.55亿元、增长0.12个百分点。

(6)乡村振兴推进不够有力。未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不到位。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时将村小组收益纳入行政村集体经济账户,全市326个行政村资源、资产、资金于2023年全部进入“三资”平台管理。二是针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益达不到5万元的41个村,政府筹资100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启动“村企结对强产业·工农融合促振兴”五年行动,建立村企结对利益共享机制,助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三是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消薄力度,目前326个行政村已实现全部消薄,其中,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有52个,50—100万元的有26个,10—50万元的有145个,5—10万元的有103个。四是针对神木市耕地撂荒现象,制定出台《神木市持续推进撂荒地摸排整治加快复耕复种工作方案》,召开耕地保护和撂荒地治理等相关工作会议6次,持续加大撂荒地专项整治力度,全面盘活耕地、林地等集体资产资源。印发《关于稳定粮食生产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的通知》,逐村逐地块摸清耕地资源,建立种植台账,鼓励引导农户应种则种,避免耕地撂荒。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格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压实镇街主体责任,抓好《神木市防返贫动态监测网格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网格员管理考核,对履职能力差、不服从管理的网格员,及时调整。

(7)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省委“三个年”活动为抓手,全市经济运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347.10亿元、增长4.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34亿元,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0%、7.7%。二是做实传统产业强根基,扛稳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推行田长制,2023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53.49 亿元,同比增长 4.5%;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 3654.53 亿元。以能化产业高端化、低碳化、多元化为导向,神信新材料、北元募投、龙华尿素等重大能化项目加快建设。文旅融合开辟新境界,石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正式揭牌,神木老城成为新的网红IP,尔林兔大草原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8)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不到位。数据信息“一张网”共建共享未落实。2022年对10家单位开展营商环境测评,个别单位有多人得分在60分以下。

一是原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31项工程建设项目事项,10个事项已经落实,6个事项因上级收回权限等原因,不再涉及进驻。15个未入驻政务大厅事项,正在积极沟通报批,尽快实现入驻。认真落实《“神速办”政务服务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构建了线上线下融合、软件硬件协同、理念态度转变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政务大厅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大厅帮代办队伍,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2023年以来,总计代办量1764件。二是针对2022年营商环境测评情况,由市纪委监委出具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被测评单位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平均分低于80分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了神木市“三个年”活动民意测评工作,以线上微信平台测评和线下闭门座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要素保障部门进行了民意测评,征询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26条。

(9)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不高。行政处罚不够规范。落实司法救助条件标准不严格。石峁遗址征地款未及时支付。统计执法资格方面需要加强。部分污水处理厂未及时办理土地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手续。

一是充分发挥政法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运行顺畅的相关机制,确保毁林线索、案件交接、打击处置等形成合力。完善公安、林业部门卫片线索移交机制,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共立案侦办涉林刑事案件33起,涉火刑事案件4起、涉火治安案件5起。建立森林草原火灾“四重清单”,对林区的人员、电力设施、坟墓庙宇及村组林草面积进行全面摸排,提前做好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林草警长制工作方案》,细化了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林草警长体系,明确了332名村(社区)级警长的工作职责,包含信息互通、疑难问题研判、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体制机制。二是修订完善《神木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对司法救助对象、救助条件等进行细化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流程。把好申报审核入口关,要求各镇街、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神木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在申报前深入调查核实司法救助对象社会、经济、个人等情况。2023年以来,完成司法救助26件,均严格执行了申前审查制度。三是石峁遗址征地款剩余7523.7635万元未兑付,5000万元补偿款已拨付至相关村组村财账户,剩余2523.7635万元补偿款已拨付至石峁遗址管理处账户,石峁遗址管理处正在履行财务手续。四是现有6名同志持有神木市行政执法证,按照规定可以在神木市范围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后续,我市将在培训教育、招聘招录、资格获取等方面持续发力,尽快解决统计执法资格短缺问题。五是手续不全的污水处理厂中,土地审批需办理53个,已经办理8个;排污许可证登记需办理46个,已办理45个;环保验收需办理7个,已办理2个,暂时未办理的手续由相关部门主导,涉及镇街及园区配合,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尽快完成办理。

(10)深化国企改革不到位。2021年以来,未及时研究部署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部分改革任务未完成。未出台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投资管理、资本收益收缴等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全市7家市属国有企业党委,5家未经选举产生,2家到期未换届。个别国企党委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未前置研究。

一是对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加大国资监督力度,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等方面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二是起草制定了《神木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神木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神木市市属国有企业考核办法》和《神木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三是2家国企党委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3家国企党委正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2家国企党委待条件成熟后尽快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四是相关国企党委进一步规范了党委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工作程序。市直工委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进一步传导了压力。

4.关于“转作风强保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1)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时有发生。

一是扎实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制定出台《2023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实施方案》,重点聚焦纠治“四风”顽疾,着力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以来,查处并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件2案2人。二是建立完善市级河长巡河提醒、巡河问题反馈等制度,深化实施“月暗访、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推动河长制“有名有责”。河长办每月督促16名市级河湖长和所有镇村河湖长进行巡河,每月月底抽查部分河湖长的巡河湖记录,掌握河湖长巡河情况,切实传导压力,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累计督促提醒18次,抽查24人次。

(12)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存在短板。居民饮水安全保障不力。部分学校存在“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存在停车难问题,机动车保有量与公共停车位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比例。2022年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的12项指标,多项低于榆林市平均水平。

一是已将81处二次供水水质问题整改工作打包成整改项目,列入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盘子。目前,涉及二次污染的水窖已全部清理完成。后续,将根据各水窖的蓄水量,水质污染潜在风险情况,及时制定可行方案,订制相应的功能设备安装运行,确保供水水质长期稳定。二是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政策,积极优化学校布局,2023年,建成1所九年制学校,改扩建5所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占比较2022年明显下降。接下来,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好城区和北部乡镇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大班额大校额等问题,计划2024年新建实验中学、北关小学、第十八幼儿园等7所学校,新增高中学位6860个、初中学位3240个、小学学位4740个、幼儿园学位990个;计划2025年新建第十九中学、西沙小学、北关幼儿园等6所学校,新增高中学位3600个、初中学位600个、小学学位4200个、幼儿园学位810个。三是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村组和个人闲置空地,新建补贴停车场5个,增加停车位653个;利用国有闲置土地建设停车场,新增停车位34个;通过环境综合治理,增加停车位333个。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实施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可增加停车位1567个,该项目进入初设阶段,相关前期手续正在办理。出台了《关于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方式营造文明停车氛围,摸排道沿石以上模糊车位及不合理盲道,重新施划机动车泊位共计3594个。四是出台《神木市2023年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省市平安满意度工作调查方案》等文件,采取网络平台分享平安建设法律法规知识、专职全科网格员走访入户宣传动员等方式,积极推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向广大群众宣讲法律知识、平安建设成果及“九率一度”内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支持度。

(13)防范化解风险不够有力。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道路交通隐患未及时整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不力。非法集资遗留问题处置不力。化解村矿矛盾效果不明显,村矿纠纷信访件逐年递增。

一是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一部分由交通局负责整改,分三年进行整改,2022年、2023年整改任务已完成,2024年整改任务预计6月底开工建设,9月底完工,目前方案审查已完成,正在等待预算审查;一部分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整改,已于2023年整改到位。持续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组织基层交警中队不定期深入农村道路开展巡逻,严厉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五类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完善道路基础设施,为科技强警提供技术支撑,有效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东过境路新建4套区间测速系统,更新维修242套路口交通设施设备,西环线高架桥下安装了30段急转弯警示灯,更换标示标牌110块,在十一中、二幼、十一小等校园周边安装道路中央护栏1000余米,滨河新区主干道建成3条“绿波带”。二是逐矿开展风险研判工作,目前排查77家煤矿企业,形成“一矿一策”监管方案。全面开展煤矿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重点围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2个方面9项任务开展排查,煤矿自查整改问题隐患3091条,市能源局排查督促整改问题隐患885条。煤矿安全大核查共检查93矿次,整改问题隐患1516条。全面开展煤矿地面消防大核查,先后聘请7名专家对全市80处生产建设煤矿地面建筑开展了2轮消防专项检查,累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758条。秉承“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在坚持“月必查”制度的同时,采取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对高风险、安全基础薄弱等不放心煤矿实施精准化监管,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行为,检查煤矿2045矿次,督促整改重大问题隐患42条,责令停止采掘作业54矿次,约谈煤矿主要负责人111人次。三是对未判决财产处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通过补正裁定等形式依法补正。推行执行预警机制,对一些有履行能力但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罚款”“预拘留”等惩戒预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推行“执行110”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执行线索举报,及时作出响应;引入“智慧查控执行员”系统,实现24小时自助批量查询、冻结等全流程服务。持续加大案款兑付力度,2023年以来,累计向40起非法集资案件兑付涉案资金17517.9万元,案件整体兑付率提升了2.3个百分点。全力侦破案件,积极化解存量线索,对群众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线索,通过刑事立案途径倒逼当事人寻求最终解决办法,同时对存在漏人漏判事项的案件重新立案侦查。四是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坚持做到有诉必查、有信必复,便于信访案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理。针对执行信访难案、骨头案,采取领导包抓、带案督办和指导等方式,推动执行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助推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化解,共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7次,集中解决了52件重点信访问题,研判11件疑难复杂问题。20个镇街都已建立起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实际运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市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市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不够及时。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不到位。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安排,2023年第14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了《神木市2023年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中共神木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神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等。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2023年第15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2023年神木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全市管党治党工作情况。2024年,起草制定了《中共神木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神木市2024年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二是市纪委监委按年度对全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对全市各部门、镇街、市属国有企业28名新任“一把手”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会,组织60余批次25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新任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测试7批次246人。三是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组织94个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阅看《党的十九大以来陕西省查处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观看榆林市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借路敛财·自毁人生路》,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③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纪委监委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形成了“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常态监督、跟踪回访、结果运用”的工作闭环。

(15)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

严格对照《关于加强对市委“一把手”和常委班子成员监督的任务清单》,定期梳理市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事项清单,落实送阅件、工作提示等制度,充分发挥提醒纠偏、源头治理作用,2023年以来,向市级领导发出工作提示2次。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纳入市委季度综合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等方式,督促各党委(党组)切实扛起责任,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以来开展相关督查检查3次,反馈整改意见8份。

(16)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2021年以来没有将巡察工作列入市委年度工作要点,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不够,尚未制定与组织、政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办法,巡察整改情况没有在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

一是压紧压实巡察主体责任,已将巡察工作列入2024年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印发了《市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紧扣政治巡察监督重点,从派员参与、通报会商、线索移交等方面,明确了市委巡察机构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责任,实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三是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在二届二轮巡察整改工作基本结束后,在神木市纪委监委网站(公众号)和被巡察单位网站(公众号)公开巡察整改情况,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以党内文件形式通报巡察整改情况。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7)监督不够有力。

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相关问题2条,已反馈整改。二是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搭建相对固定的联合作战单元,深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2023年以来,纪检监察室指导督办5件,联合办案4件,定期评查1次,自办科级干部留置案件3件。三是市纪委监委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发出工作提示函15份,督促积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2023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组报告有关问题线索210件,立案78件,向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2次。

(18)执纪问责不够规范,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到位。

一是深入开展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了《神木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对35件追责问责和6件四类案件进行了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已全部整改落实。二是对神木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链长进行了调整,纪委书记不再担任链长。全面梳理了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领导职务的事项,正在逐项研判计划保留或调整相关事项。三是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市、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并向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发学习提示,督促严格贯彻落实、认真履行监督专责,明确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得分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并将其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市发改局、财政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已不再参与招投标、验收签字环节。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9)推进清廉陕西建设不扎实。

一是组织开展清廉神木建设工作专项督查2次,督促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等部门及时制定相关领域清廉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量化标准、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目前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机关、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将清廉神木建设情况纳入了季度综合督查,召开了清廉神木建设推进会,建立了《神木市清廉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工作专班每年向市委报告一次清廉建设总体推进情况,各牵头单位每半年向工作专班报告一次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三是将推进清廉神木建设情况纳入了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夯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清廉神木建设不断取得实效。

(2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制定了《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安排》,2023年以来,在元旦、春节、五一前发送廉政提醒短信3万余条,并通过市融媒体中心账号、神木新闻账号、市纪委监委公众号进行廉洁提醒。查处违反“四风”问题7案9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人,公开通报曝光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开展“四风”专项督查10次,暗访4次,共检查了87个部门单位,发现问题50条,下发监察建议和交办函9份,立行立改37条,限期整改3条,核查问题10条,立案3人。二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神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公务接待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全市办公用房整改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先机关后乡镇”思路,采取调换、合用、工程改造等方式,全面整治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建立全市本级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台账,统计全市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未新发现超标问题。稳步推进全市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搭建办公用房数据管理库,2024年6月底系统将全面开放使用。

(21)廉洁风险依然存在。在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资产投资和处置、购买第三方服务、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存在风险。存在无预算采购问题。国有控股的个别公司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

一是研究制定《重点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指导方案》,不断强化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督促报备工程类领域建设项目118项,货物、服务、采购类212项,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问题1案2人。修订神木市项目管理招投标办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章制度,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进行公开招投标,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进入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二是对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培训,明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全部进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三是已实现陕西“财政云”系统将政府采购预算和指标全部推送陕西省政府采购系统(两系统信息互通互联),各部门单位根据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在采购系统确认预算并填报采购计划后,方可执行采购业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市委在解放思想、对标对表先进、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用力不够、办法不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以省委“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持续优化充实“136”发展战略和“三区两家园”的发展方向。二是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乡村振兴等热点难点,市委、市政府确定44个重点调研课题,由市级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深入项目现场,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三是起草制定了《中共神木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神木市2024年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领导班子严格落实责任清单。2023年以来,更新责任清单1次,听取专题汇报2次,持续传导管党治党压力。四是对各镇街、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督导指导3次,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反馈整改意见8份。制定了各镇街、市直部门和产业园区的从严治党共性考核指标,及时对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主体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关于“干部及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23)选人用人存在不足。年轻干部有断层,运用“三项机制”不充分。

一是持续加大公务员、选调生招录和事业人员的招聘力度。在人事调整中,统筹考虑年龄、学历、经历等因素,提拔重用35岁以下年轻干部20人,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加强“三项机制”运用,充分将“三项机制”融入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的全过程,运用“三项机制”鼓励激励179人,容错纠错1人,能上能下5人。三是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审核、逐项检查、仔细核对,从源头上把好选用关口,提升选任质量。

(24)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未及时修订干部管理办法,科级干部护照未统一管理,落实职级并行政策不到位。存在酒驾、违规入股煤矿参与营利性活动情况。

一是制定了《神木市党政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神木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全市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对科级领导进行逐人核查,对已办理的护照进行统一管理。2023年以来,外出审批18人。充分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作用,已初步酝酿公务员职级晋升人选。三是将酒驾、醉驾问题列入《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与执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线索移送事项。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检查,通过现场询问、“一案五查”深挖酒驾背后的“四风”问题。通报曝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案件2批次4案4人。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拓展监督途径、丰富监督手段,建成神木市纪检监察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一期),收集导入全市公职人员简历、主要社会关系、财产信息等数据1.2万余条。

(25)人才工作重视不够。

对《神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神木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修订。印发了《2023年度神木市人才工作考核指标》,明确各行业部门培育人才工作任务,加强对人才工作的考核。持续开展人才引领乡村振兴服务活动10余次,开展神木市2023年度人才引领乡村振兴示范点评选工作,评选出示范点4个。开展第三批神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新确定52名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3.关于“基层党建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26)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市级领导未按规定选择工作薄弱、问题集中的软弱涣散村党支部作为党建联系点。

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及时印发《神木市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召开2023年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详细部署了全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2023年,确定17个软弱涣散村由17名市级领导包抓,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由包镇街市级领导带队,会同镇街党(工)委组建工作专班,围绕四类软弱涣散村和五类风险隐患村,逐村逐社区全面摸排,对确定为“差”类的村党组织,纳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整治。

(27)组织隶属关系不规范,存在“支部管支部”现象。

督促相关部门成立党总支,统一管理各党支部。涉及部门已于2023年8月中旬完成党总支的建立以及换届选举等工作。同时以“党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重点完成了按期换届专项排查工作,完善了78家直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信息台账,向16个基层党组织推送换届督促信息,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8)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市委对5家相关市直部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党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督导调研中,对上述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相关工作均已整改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党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强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将严格组织生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2023年在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中,对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以及党员管理规定进行了深入解读。

(29)发展党员不规范。

按照《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具体方案》文件要求,市直工委牵头成立了工作专班,组织专人重新查阅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排查出的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上,对涉及人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重新履行相关手续等处置,已全部处置完毕。2024年第一季度,对全市各基层党(工)委开展了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四)实整改责任,推动解决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30)未将抓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对省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未进行整改。市委审计委员会未及时听取年度本级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暂行规定》,明确每年由党委(党组)组织召开述责述廉会议,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职述廉报告内容。2023年,召开了镇街部门“一把手”向神木市委常委扩大会述责述廉会议,通过现场测评点评、观看警示片等方式,强化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二是制定印发《神木市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若干措施》,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积极的政策措施,兑现企业科技创新奖补资金1100万元。创新驱动取得明显成效,北元化工获批“石油和化工行业聚氯乙烯金基无汞催化剂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煤基干馏油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陕西省煤基干馏油气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获得省工信厅和财政厅的同意。2023年以来,新争取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三是完善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3个工作制度41项具体操作规程,不断加强体系建设,提升监督效能。市委审计委员会按年度听取相关工作汇报,2023年6月12日,召开二届神木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1)贯通各类监督协同整改有差距。

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与执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成立了监督贯通协同定期会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各类问题线索移送范围、方式和时限,以《审计要情》《财会要情》《统计要情》、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1次。

2.关于“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32)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仍未完全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不健全。

开展了十三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对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进行再优化,严格按照分类施策思路,落实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后半篇”文章。开展了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工作督查,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二届市委三轮和二届四轮巡察方案,并作为巡察重点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落实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一)保持整改力度。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务实举措,扎实推动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整改工作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将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靠前指挥,担当尽责,及时听取后续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解决梗阻问题,确保后续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工作专班及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继续强化日常监督指导,掌握工作动态,形成合力,督促各镇街、各单位在后续整改工作上再发力、再聚焦,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任务不悬空、工作不留白。

(三)完善长效机制。以巩固提升整改工作质量为目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上来,针对长期整改任务,主动从制度层面“找病灶”“去沉疴”,加快建立完善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真正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效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务实管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2—8351666;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党政办公大楼1306室,邮编:719399;电子邮箱:zgsmswbgs@163.com。